[請益] 身體病弱鑑定的原則一問

看板sp_teacher作者 (自戀錄音室)時間13年前 (2011/05/11 01:17),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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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進入的火熱的鑑定安置期間 今年第一次接觸這個工作 是個菜菜菜菜菜鳥 遇到幾個鑑定類別上的問題 想和版上的前輩們了解一下各縣市的鑑定原則.... 1.領有「重器障」身障手冊的學生 但學習狀況都與一般學生無異,家長沒有說要撤銷,但都安置在普通班 各位的縣市會怎麼給類別呢? 會給身體病弱嗎? 還是會因為沒有特教需求而直接判定「非特教生」??? 如果不給,特教通報網上要如何管理? 2.領有「自閉症」手冊但評估有智力障礙的學生 因為國中以後要參加12年安置,類別會給甚麼??? 「多障」還是「自閉症」? 會問這個主要是因為,教授們意見似乎也很分歧 不知道各縣市的做法如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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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手冊...正式生 2.就是自閉症,別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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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北市:自閉症(伴隨智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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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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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有可能,各縣市作法不同,教授看法也不同,通報網隨鑑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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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核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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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看你們鑑輔會判定什麼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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