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部份參與原則~~~~

看板sp_teacher作者 (龐克洨老師)時間15年前 (2009/03/10 00:35),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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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找到林宏熾教授一篇有關普通班的特教學生的演講內容 裡面提到 二、強調障礙學生部分參與的理念 1. 學生主動原則:課程的設計與進行應該有機會讓多重障礙學生有主動參與學習活動 的精神。 2. 多元目標原則:亦即部份參與之作法可以多元性地結合不同的人、事、物等等,以 製造並提供更多元性的參與機會,如在學校的參與、社區的參與、家庭的參與等等。 3. 全程性原則:教師在設計活動時,最忌諱只讓多重障礙學生僅參與一小部份學習活 動而非全程地參與。 4. 協同參與原則:在教學活動進行的過程中,老師與其他同學應該始終參與學習並與 障礙學生互動。 想請問一下 如果今天一名教師讓班上的身障小朋友"幫忙老師發作業" 這算是有做到部分參與原則嗎??? 因為今天同學跟我說 部分參與原則需要著重在"部分參與教學活動" 所以"幫老師發作業" 不能算是部分參與原則 有此一說嗎??? 另外北體95的教檢模考有一題 依鑑定與評量結果,針對特殊教育學生的需求,而提供(或採取)適合個別差異的 教育措施,可稱之為? A.支持性措施 B.教育診斷 C.細部化要向 D.介入方案 答案是D 想請問一下支持性措施和介入方案有什麼差別嗎??? 謝謝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32.153

03/10 12:54, , 1F
部分參與概念上應該是 學生因障礙無法參與打球
03/10 12:54, 1F

03/10 12:55, , 2F
但老師請他當裁判 讓他也有參與活動
03/10 12:5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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