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當不當導師的退休金差別
※ 引述《h3951poly (晉)》之銘言:
: 我去教師版查到的是基數超過30每月可多領三千多元
: 其中導師一年基數一分 最多20分
: 行政年數*1.5+導師*1 > 30 也可以領這3000
: 所以不是當10年就滿了呀 是20年=.=如果輪流當要教40年......
: 不過當行政可以算1.5分 可能是因為大家都不想當所以給了這個優惠
: 還有我在全國法規往的退休法規裡還找不到這個規定
: 應該還是草案吧 但是要有點心理準備 等通過才來打算就有點來不及了
因為你,
我很認真的查了一下法規。
台北縣教師會說明:
http://www.nta.org.tw/tpctc/2000/wwwboard/show.asp?repno=21569&page=1
主管職務加給如何計算?--以中小學教師身分退休者
依教學生涯曾任導師、組長、主任等職務之年資,
按「兼任導師1年1點、兼任組長1年1.5點、兼任主任1年2點」計算其點數後,
依下列標準計列主管職務加給:
合計達20點以上者為新臺幣2,000元。
但其中曾任組長及主任職務之點數加總達10點以上者,
國中小為新臺幣3,000元,高中職為新臺幣4,000元。
合計1點以上未達20點者為新臺幣1,000元。
但其中曾任組長及主任職務之點數加總達10點以上者
,國中小為新臺幣1,500元,高中職為新臺幣2,000元。
粗略的講,
就是積分以二十分來講的話,
如果全部都是導師年資,
那麼也不過新台幣2000元,
總分湊不滿二十分的話,只要你有一年導師年資,就至少是一千元。
如果想要三千元,
除非你這些積分當中有包含組長、主任年資,
並且行政年資要超過十點以上,
才有所謂的三千元。
並沒有所謂基數超過三十就是三千元這一說法。
因此,
你所說特教班導師要當四十年才到頂這一點是沒錯,
但差距並不是三千元,而是一千元。
如果很介意這筆錢的話,
我的建議是趁早往行政走,
吵特教班雙導師這件事還滿多年的,
我也曾經為了這種事跑去台北市教師會開會簽名過,
但你也知道.....
就這樣吧,
沒有好的方案解決困境或讓你釋懷,
不過至少應該是給了個還算正確的資訊。
虎尾高中網站有文字檔說明,節錄例子如下:
主管職務加給:
中小學教師兼任主管職務者:依「導師1年以1點計、組長1年以1.5點計、主
任1年以2點計」之標準,採積點制方式辦理。
例1:某甲為以國小教師身分退休,教學生涯中曾任國中導師2年、高中導師4
年、國小導師5年、高中組長3年及高中主任2年。其點數共計有(2+4+5)
*1+3*1.5+2*2=19.5點(未達20點),組長及主任點數8.5點(未達10點),
得計列主管職務加給1,000元。
例2:某乙為以國中教師身分退休,教學生涯中曾任國中導師8年、高中組長7年。
其點數共計有8*1+7*1.5=18.5點(未達20點),組長及主任點數10.5點(10點以上),
得計列主管職務加給1,500元。
例3:某丙為以高中教師身分退休,教學生涯中曾任國中導師8年、國小組長3
年及高中主任3年。其點數共計有8*1+3*1.5+3*2=18.5點(未達20點),
組長及主任點數10.5點(10點以上),得計列主管職務加給2,000元。
例4:某丁為以國中教師身分退休,教學生涯中曾任國中導師15年、高中組長4
年。其點數共計有15*1+4*1.5=21點(20點以上),組長及主任點數6點
(未達10點),得計列主管職務加給2,000元。
例5:某戊為以國小教師身分退休,教學生涯中曾任國小導師10年、高中組長3
年及高中主任4年。其點數共計有10*1+3*1.5+4*2=22.5點(20點以上),
組長及主任點數12.5點(10點以上),得計列主管職務加給3,000元。
例6:某己為以高中教師身分退休,教學生涯中曾任國中導師10年、高中組長3
年及高中主任4年。其點數共計有10*1+3*1.5+4*2=22.5點(20點以上),
組長及主任點數12.5點(10點以上),得計列主管職務加給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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