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PTT靈學板板規與罰則(2006/5/11修訂)

看板soul作者 (找人一起去巴黎)時間18年前 (2006/05/11 20:24), 編輯推噓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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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規經thismy、ilanese、ataipei三位版主討論同意,自公告即刻起實施。 希望大家可以詳細閱讀,否則就只好去遊戲海當蒲島太郎囉。 ------------------------------------------------------------------------------ 2006年PTT靈學版版規 A. 禁止人身攻擊、戰文、歧視文。簽名檔與推文亦同。 1. 本版接受任何不同的聲音 (然B版規所列之爭議教派除外),但不接受無理的找碴。 本版的角色設定為資訊交流的平台,不是一言堂,也不負責決定真理。此外真理並 非「有人說了就算」,也不是「人多就贏」,更不是「名氣大的最有理」。若被人 誤導盲信,後果不堪。希望大家可以在閱讀公認的修行基礎入門書後,自行判斷所 欲依止的教派,並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2. 批評公眾人物時,請批評他的理論或主張、糾正錯誤,不要攻擊人身!    也就是說請對事不對人,否則會引起很大的紛爭。 B. 禁止灌水文、沒營養文以及收費過多或不當的廣告文。另外為了避免爭執,禁止張貼 本板已討論過之極具爭議性的人物及宗派(清○無上師、盧○彥、妙○禪師、通靈人 伶○、宋○力、法○功、彌勒○教、一○道等等)。簽名檔與推文亦同。 C. 關於收費適當且有意義之廣告文的規定 1.收費適當且有意義的心靈成長或宗教課程與活動之廣告文,可放置三天。三天後由 板主或本人砍除,但不予處罰。簽名檔與推文亦同。 2.期間或之後若再有人張貼同樣課程或活動(即同團體同日期同地點同活動)的廣告文   ,將直接砍除,並以罰則三處罰之。簽名檔與推文亦同。    煩請欲po廣告文者,請先至精華區先查詢下列目錄之內容,以免受罰。   21. ◆ 被砍的新文章 1. ◆ 廣告文 D. 一個人一次推文如果超過四行者,請另以新文章回覆。 ------------------------------------------------------------------------------ 罰則: 一. 處分得以警告、劣文、水桶、永久水桶為之。 二. 違反A、B版規者,設劣文退回並以公告警告之。 若警告一次後仍繼續違反,依情節嚴重設一個月~永久水桶。 三. 違反C2、D版規者,先以公告警告之。若警告一次後仍不聽勸告,設一個月水桶。 四. 違反多項版規者得先直接設劣文退回並設永久水桶。然版主需於事後公告說明。 靈學版版主群 敬上 2006/5/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58.178

05/12 00:47, , 1F
B項這以「避免爭執」的理由來禁止實在不洽當,既然不負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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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真理,那麼怎樣去判斷禁止哪些「極具爭議性」的呢?@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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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和那些被列名爭議性人物宗派無關;只反對禁止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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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難有一項板規是可以合所有人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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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真的有點怪 廣告文放三天以後不得再放?? 那倒不如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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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不禁但不可重複(如此較好) 放三天砍掉不得再放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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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禁止討論XX人物主題 和某些老師以名門正派自居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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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廣告,我只能說這兒並不是「廣告活動板」,但是廣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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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來看待,不可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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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爭議性的人物或宗派,因為過去早已討論過了,無須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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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戰吧?板規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但還是得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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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3:42, , 12F
基本上大家只要每次提一個人出來然後大家「爭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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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這個板就什麼人都不能討論了,除了板主認同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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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不能讓所有人都滿意沒錯,但是能不能可以讓多數板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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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而不是讓人覺得板主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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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3:14, , 16F
那你覺得上面那八個宗派或個人都沒有極大的爭議性嗎?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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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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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3:20, , 18F
過去的討論文章還在,可以看看吧!別說是我們個人的喜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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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3:21, , 19F
斷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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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Oopuf7 (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