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接國外案
大家好!
本人目前任職於德國一家專利事務所
由於家庭因素即將搬回台灣
等我回台灣後,我德國這邊的老闆打算以派案的方式把案子外包給我處理
(但非以聘雇關係進行)
因為事務所報帳的關係, 我老闆似乎希望我在台灣有個固定的營業處所
想請教大家, 這樣的狀況我需要在台灣設立工作室嗎?
以及要報稅的話, 是算國內所得或是國外所得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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