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設計人物

看板soho作者 (天翔狩人)時間16年前 (2008/05/29 20:19), 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之前公司接了環保署的計畫 我在裡面畫了一個人物 環保署很喜歡就拿去用了 環保署建議我們去把那個人物申請商標後再授權給他們使用 現在問題是 1. 如果我們申請了商標通過了,那麼環保署需要付我們額外的費用嗎? 2. 我老闆是說要用公司的名義申請,那我該怎麼保護我的權益呢? 不知道在這邊發問適不適當 也希望能夠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幫忙解決疑問了 謝謝..:) -- ▁▂█▆◣ ││ ◤▁▄▃▂▁██ ∕˙◤˙﹨ ╱\ 看到死神 / \▌\/\ ◥◤◥ /\/\╱ \ 都死了喔.. / ┐ ˍ▌ ︱ │==│▂ˍ ┌ \ / └┐ └--┘◢█◤http://www.wretch.cc/blog/deathhe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03.31

05/30 06:15, , 1F
我是沒申請過,不過2應該有類似"指導老師"的填空~
05/30 06:15, 1F

05/30 06:15, , 2F
所以看看能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申請,在公司/指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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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06:15, , 3F
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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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7:54, , 4F
原po有領公司薪水吧?所以智財權應屬公司,原po僅擁有人格權
05/31 07:54, 4F

05/31 07:55, , 5F
你最多最多就只能將之列入自己的作品集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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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7:01, , 6F
在公司裡做的算公司的~~他付你固定薪水,算公司投資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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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7:03, , 7F
可以憑功勞爭取加薪,如果不服,可以帶作品另謀高就~~~
06/02 17:03, 7F

06/02 22:56, , 8F
今天問過顧問,人格權好像也歸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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