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黃國昌參與學運 中研院聲明︰有合法請假

看板sinica作者 (自我放逐的開始只好自己)時間10年前 (2014/05/31 20:3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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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20574 2014-05-30 21:39 〔本報訊〕日前「抗獨史陣線」及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至中研院踢館,指控黃國昌參加 太陽花學運疏於研究工作,認為黃違規請假,並指控黃違反行政中立法。晚間中研院發出 正式聲明稿,指出黃國昌合法請假參與學運,並指出黃並不具行政人員身分,因此不違反 行政中立法,中研院更強調研究人員無法自閉於象牙塔,盼社會能正面看待研究員表達社 會意見。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指控副研究員黃國昌參加學運疏於研究。(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長期致力於「反反服貿」、「反反核」、「反台獨史觀」以及「凡反國民黨者必反」的「 抗獨史陣線」,其重要成員包含了新黨青年軍王炳忠,先前曾發起連署活動及到中研院抗 議,痛批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參與政治與學運,學術表現堪慮。 中研院今天晚上發出正式聲明稿,強調中研院尊重個別研究人員的價值判斷與信念,更指 出黃國昌依規定請假或於假日參與學運,且其擔任的法研所「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執行 長,非屬中研院法規所認定的行政職,因此黃國昌並未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7 條。 中研院也呼籲:「學術研究無法自閉於象牙塔中,需走入人群,與國家發展和社會脈動相 結合,實踐人類對永恆價值的追尋。」並強調若研究人員若未掌握行政權力,社會應正面 看待其表達之公共意見,以保障言論自由及維持民主社會。 中研院聲明稿全文: 中央研究院聲明稿 發稿時間:中華民國103年05月30日 近日外界針對本院法律學研究所黃國昌副研究員參與社會運動期間是否違反公務員相關法 規乙事,提出諸多批評與指教,特此聲明回應,以解疑慮。 本院作為全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對於各種不同觀點的學術意見,向來尊重研究者的價值 判斷與選擇,避免以特定觀點強加於個別研究人員。同時,本院亦尊重個別研究人員基於 其價值與信念,針對公共議題所表達的公開主張,以落實民主社會的言論保障。 本院研究人員既具公務員身分,理當遵守相關法規。《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7條規定 「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關於請假一事, 由於黃員係以請假方式或於假日參與非政黨活動,並未違反規定。 另查法律學研究所「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係為厚植法實證研究、經該所學術諮詢委員 會決議通過設置之任務編組,而非本院研究所組織規程所明訂需經院務會議審議通過之單 位,故黃員擔任該中心執行長一職,即非屬本院相關法規所認定之行政職務。 學術研究無法自閉於象牙塔中,需走入人群,與國家發展和社會脈動相結合,實踐人類對 永恆價值的追尋。學者依其學術研究與知識探索所獲得之確信,提出具體主張,應享有言 論自由之保障,此恆為民主社會之常態。本院作為公立研究機關,本於維護學術研究不受 特定立場干預,就個別研究人員的言論,向來尊重多元,兼容並蓄。本院研究人員倘未掌 握行政權力,亦未涉及行政資源之分配,其所表達之公共意見,至盼社會能給予正面的看 待。 發稿單位 : 秘書長辦公室 最後更新:中華民國103年05月30日 -- --

11/01 23:31,
哇哈合哈哈 費文一篇
11/01 23:31

11/01 23:32,
11/01 23:32

11/01 23:34s,
抱歉 打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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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2:39, , 1F
讚!!
06/01 12:39, 1F
文章代碼(AID): #1JYSlJeb (sin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