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益各位遇到惡房東該如何是好

看板sinica作者 (tif1607)時間13年前 (2010/08/21 23:54), 編輯推噓5(509)
留言14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因為要跟女朋友一起住 所以搬離原本住的地方 兩個人一起去看了在忠孝東路上的大套房 簽約時價格也是兩個人一起跟房東議價後決定的 當下還跟他說了我們兩個人可以再給我們一付鑰匙嗎?(想說他應該會有備份) 他當下說那個要自己去打一份三百(我們當下也說那也只好自己再去打一付) 沒想到入住後房東拿了一張套房內清單點交單要我對物品及簽名 我當下仔細一看發現裡面有一條寫到"每間套房為一人居住,兩人以上每人每月加費一千元 " 當下我直接表明當初簽約時早已說明是兩人要居住也從為隱瞞此事(如果我一人也不需要 這麼大間套房) 也直接拒絕簽名並要求他拿掉此項目再予以核對屋內清單 他表明他會降價低於一千並再與我討論 事後卻留字條於房門上並寫到他將不計較之前兩人同住,但從當天起每月得多一千 於是我連絡他想與他商討 但見面後他反而卻說他已告知我,所以我將必須支付多出一千的金額(所以他留張紙條要我 多給五千我也得必須支付???)在與他見面討論時我也以將立場告知經濟情況不允許我多給 一千(那當初也沒必要議價) 也跟他說明如果兩個人住造成水費或電費付擔將會一併多給,但他卻堅持要我除了水電以 外還需多給一千 還嗆聲說他會找人來讓我一定會簽收付錢 我想請問各位ptt的法律神人幫我想想看我到底現在該怎麼做才好呢? 真的現在與女友陷入極大的困擾~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勞請大家集思廣益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33.28

08/22 00:03, , 1F
那個多一人加1仟,是一開始打的契約裡就有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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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04, , 2F
如果合約沒上寫你就不需要理他,如果他恐嚇你就錄音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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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1:16, , 3F
我租房子也遇過惡房東,後來認賠訂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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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民法上好像沒有簽約就不算..可以查租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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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學有認賠過兩個月租金,當作是買個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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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2:17, , 6F
看來你沒有堅持把約裡那條兩人同住加一千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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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2:19, , 7F
這樣對你比較不利。 他堅持不讓你拿掉擺明就是要陰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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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1:49, , 8F
找警察上門一起談 然後 租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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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23:29, , 9F
看你要不要為了1000元跟他槓上,承租者是弱勢,通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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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較保護弱勢,你沒簽名,合約上沒寫,就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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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必須忍受房東不斷的騷擾,是否值得可自己商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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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不願搬離,建議在無破壞下自行換鎖,以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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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惡房客比惡房東難對付多了,只是中研院的人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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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時間去扮演惡房客角色,認賠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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