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單身怨 「繳20年勞保全充公」

看板single作者 (◎ ω ◎)時間12年前 (2013/04/03 02:06),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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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真的對單身者很不友善 連政府都一樣 而我們個人力量有限,無能為力去改變大環境 只能默默接受 或者改變單身念頭 單身怨 「繳20年勞保全充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402/34926164 2013年04月02日 【徐珮君╱台北報導】罹患唾液腺癌末的單身勞工莊小姐昨在綠委劉建國陪同下,舉行記 者會指控勞保局「坑殺單身勞工」。莊指她罹癌八年來由妹妹照顧,但《勞保條例》卻規 定,被保險人死亡後才能領取的遺屬年金以配偶、子女、父母為限,兄弟姊妹必須是被保 險人撫養才能領取,莊無奈說:「我每天在醫院靠妹妹撫養,我哪有力氣撫養她?」 遺屬年金領取不公 劉建國建議修法放寬,但勞委會指遺屬年金非遺產,不贊成修法。 莊小姐說,她現在四十歲,如果死亡,不符合請領勞保年金的資格,繳了二十年的勞保費 全給政府充公,妹妹為她的醫藥費負債卻領不到任何錢,「我死沒關係,不要拖累家人! 」 勞保局:不宜放寬 劉建國以公務員死亡給付作為對比,指公務員死亡,可依《民法》繼承編的順序領取死亡 給付,兄弟姊妹也可領,「為何平平都是人,同樣繳費,差異這樣大?」劉指單身勞工越 來越多,應修法讓勞工的遺屬年金也可比照公務員,依《民法》繼承編辦理。 勞委會勞保處副處長鄭明斌則表示,遺屬年金不是遺產,因此年金的請領對象和被保險人 應有相互照顧義務、經濟生活受被保險人撫養才能請領,「不能說沒有領到年金就是損失 ,不宜修法放寬。」 莊小姐個案部分是否符合受撫養要件,可帶回研究。至於公保為何設計較寬鬆,勞委會不 便評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163.139

04/04 05:38, , 1F
悲傷的新聞。
04/04 05:38, 1F

04/04 22:47, , 2F
公保福利佳 除非去當公務人員 在TW 都有次等公民的感覺
04/04 22:47, 2F

04/04 22:48, , 3F
賺越多 養越多 人家爽翻天 我們累出病 還不打算養我們
04/04 22:48, 3F

04/05 00:24, , 4F
公務人員的福利也越來越不如以往 還要遵守特別權力關係帶
04/05 00:24, 4F

04/05 00:25, , 5F
來的限制 個人認為是整個社會均貧而非只有公保好...
04/05 00:25, 5F

04/05 00:26, , 6F
看到好的 那些都是上層 基層一樣任人宰割
04/05 00:26, 6F

04/12 14:45, , 7F
推樓上~
04/12 14:4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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