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基本權利
如果要對「個性」做個粗略的定義,我會說要注意一個人有所堅
持的是什麼。以我為例,強烈堅持的有以下幾點:
(一)以理性來思考、分析許多事物,即使是單身或愛情也不例外。
(二)對於追求外貌、金錢、權力、地位等外在條件,也就是所謂的
「虛榮」,有一種近乎本能的排斥。
(三)崇尚單純、寧靜、儉樸而清心寡欲的生活。
如果要我犧牲這些價值去換取一個伴,那我寧可一輩子單身,也
不願意放棄這些堅持。如果社會上有許多人不認同我的想法,那我寧
願孤單寂寞,也要堅持這些價值。至於其他方面我就沒那麼堅持了,
如我最近關注的電影、日劇,可以增添生活的情趣;上網聊天可強化
幽默感(嘴砲?)等。情趣、幽默感對我來說不那麼重要,我也不介
意做些改變。即使不拿這些能力追求異性,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豐富
,也是很好的。
這裡且不說我的堅持是好是壞,雖然它們在我眼中是合理而自然
的,我也能舉出許多理由來證明;也不談過分堅持這些想法可能產生
的弊端,任何事物太過本就會出問題,即使是好事也不例外;更不談
我是受了哪些影響才有這些想法,這分析起來又是一大篇。我要討論
的是另一層次的問題。單身百百種,版友堅持的點可能跟我一樣,也
可能跟我不同,但有一點是必須先肯定的,就是「每個人都是獨立而
平等的個體,都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想法與喜好」,這可說是生而為人
的基本權利。
以版友常提到的催婚為例,其實催婚未必這麼令人反感,分享是
人的天性,接觸到好吃的食物、電影乃至一段戀情,感覺不錯的話,
自然想推薦給別人。讓人不舒服的是分享背後的另一種優越感和自以
為是,比如覺得我說的才對,你的堅持只是屁,你應該聽我的;戀愛
才是上等,單身是沒人要的爛貨。這種「分享」充其量只是滿足發言
者的虛榮心罷了。真正的分享是談談自己見到的美好,但也尊重別人
的選擇,不強迫或貶低別人。這些選擇可能有好有壞,但那畢竟是自
己的選擇,只要生而為人,就有決定自己想法與喜好的權利,這一點
則無庸置疑。這裡雖然是講戀愛,但也適用於向別人推銷的任何價值
。如果權利被侵犯還不能維護自己的話,恐怕就不是謙和,而是一種
懦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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