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與子偕老(?)

看板single作者 (Cherry Voe)時間15年前 (2010/05/10 22:3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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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l_news/7331766/article-%E8%88%87%E5%AD%90%E5%81%95%E8%80%81?instance=wjsoft2 與子偕老 趙淑敏 May 06, 2010 12:00 AM 不是每個女人都必須結婚,有的人拖了個家也就等於扛上了枷,自苦苦人。對感情歸依、 責任認知、心態個性都評估過之後,再審視自己是否適合推開那扇門進去……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好美!自然、樸素、恬淡、純真的美,是千古以來男女相愛相依最 簡明又深刻的詮釋。許多人會忘我拚死地去爭取那種幸福的機會,而經之營之。從青春少 女時代便曾全心地讚美歌頌這種美景,祝福走上這條路所有的幸運者,不僅要成為眷屬, 還該是靈犀相通的心靈伴侶;其實到今天我仍認為若能達到那種純淨的浪漫境界,仍是最 好的人性美的驗證。只是,走了這麼長的世路,看了幾十年複雜多變的人間世,發現這樣 無瑕的純粹,似乎只能在夢幻的理想國裡才能覓得。 若倒果為因,只簡單地把婚配當成俗世生活一個傳宗接代的例行程序;除了穿衣吃飯養孩 子,可以無暴力不缺錢地過日子,不要求有更多的內容,倒也馬馬虎虎可以交代過一生了 。那時,即或安身處不過是一間簡陋的土屋茅舍,也會認為自己已擁有一座城堡(並非禁 錮的圍城)。可是,即使是這樣淡素的願望,有時也成奢望。因為人的性情、社會環境、 時潮風尚隨時在變,再加共同生活中有太多非單純有關彼此感情的現實和瑣碎,像銼刀一 樣,時時銼磨著人的IQ 和EQ,被銼弄得傷痕累累的男女,要始終如一、不受影響也難。 有人是沒有定力,有人根本不要什麼定力,人生苦短,何必要跟自己過不去?不管怎麼做 ,都可找出安慰良心原諒自己的理由。 不是危言聳聽,常常誓言相守的兩個人,還沒等到髮白龍鐘的時候,已經不諧,往往跟「 父母、公婆、房屋、存款、徵信社、派出所、妨礙家庭、律師、法官」等七七八八的關鍵 詞糾纏在一起,就算得以拖拖拉拉相伴到死,也不一定就真的無憾而幸福。看盡人間風景 ,品嚐過人間百味,發現《詩經》裡輕彩淡繪出的那種醺醺然的醇純之美,理想的成分多 於實際。假如肯用嚮往、迷濛、自戀的眼睛去看各人所得到的一份,也許比較容易滿足, 不然只好就順理成章地活著,不去想什麼,撐到時間到了,自然就一起進入老境,真的白 頭偕老了。 一位也算認識的文友,由於生活的教訓,讓她由屈辱受欺的小媳婦,變成了保護受害女性 的激進代言人。她的作風言論確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能接受,但是她的一句淋漓盡致、讓 很多人嚇一跳的名言,卻讓人記住了,她說,除了上天與社會傳統賦予女性的功能外,女 人還有一項功用,就是替男人送終。這話說得十分刺耳,可是相當真實,至少由統計數字 顯示,多數男性「有幸」先行,不必做那孤獨的傷心人(或許是暗自慶幸終於解除了桎梏 ,免除了恐懼?),因此能享有安詳互伴、比肩終老的幸運夫婦並不多。有時,甚至送走 亡者摧心毀肝的痛還沒稍減,卻意外發現一堆讓自己作嘔、憤怒的事;能豁達面對、寬恕 放下的人,不多。 國人習於強調忍的功夫,可是無論從人際關係還是國際關係來說,「忍」都不是個好字眼 ,因為需要忍,便一定有人在受苦,誰有權利讓別人受苦!把讓別人為自己「忍耐」看得 理所當然,不但自私也無情。報上也報導一些八卦新聞,比如有「能人」炫耀自己過的是 茶盤內的生活,一把茶壺配幾只茶杯,隔一段時間添一只新杯。還強調雨露均霑絕對公正 公平,天曉得!不知他可曾探查過各「茶杯」在得到「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式的生活保 障,不自然笑容所掩蓋的她們心底的真實感覺。曾有一位男性朋友,忽然忘我地冒出一句 話:「哦!好羨慕那種翻綠頭籤的感覺!」(皇帝臨幸嬪妃的規矩),說完,醒悟到面對 的乃是一位女性,立刻有點尷尬不好意思。但他也僅是有點不好意思而已。如果這句玩笑 話是他的真心,那與他牽手同行的伴侶應如何自處? 「我往哪裡去,才能找到自己?」這句歌詞頗有點無病呻吟的意味,但很多人常會有這感 覺,喟嘆在婚姻中自己不見了。尤其是女子,家裡有老婆、媳婦、媽媽、主婦、廚子、雜 工、護佐、司機,就是沒有自己。有人不在乎,有人委曲求全,也有人感到難過。丈夫與 女同事的互動與眼神讓她羨慕甚至嫉妒,本身一無所長的只能認命、暗自神傷;才華越高 者被埋沒了的失落感越深。但是才華高、事業成功的女性,也有麻煩,回家每每會壓縮自 己,努力扮演小女人,拿捏分寸,小心不傷另一半的自尊。這樣的她也會嘆息「該把自己 放在哪裡,該往哪裡去」吧? 在道德論依然盛行的年代,好友的一位年長同事勇敢地離婚了,好友當新聞跑來告訴我。 她已五十歲,兒大女大,夫妻無爭無吵,連「臉都沒紅過」,卻忽然提出要離婚。家人朋 友努力地勸阻,都改變不了她的心意。1949年她還是大三的學生,為了能擠上船去台灣, 她只能接受一個陌生男人把她報為眷屬,但二十八年的歲月並未把她心裡那壺冷水燒熱, 當她認為回報得夠了,責任已了,便堅決求去;她要為自己,哪怕是一兩年。有人罵她, 有人取笑,有人鄙薄,她不在乎,回答是:「我已奉獻了我能獻出的一切,我要找回我自 己,過一點有『我』的生活。」後來聽說那位女士繼續深造,寄情工作卻並未再婚,因為 她不能忍耐有人把她的過去當作原罪,更恐懼種種現實問題把珍貴美麗的愛情變得俗惡醜 陋。 這些年來社會的觀念有了很多改變,男女已不流行用一張紙來約束彼此的關係,合則留, 不合則散。某些人群中更流行愛人輪換制,不要那張紙是對的,否則徒增法律手續的麻煩 ;好在未婚生子也能被大眾接受,不再受到歧視。只是那些率性的男男女女可曾站在那倒 楣的孩子的立場想過,他願否還沒出生便硬被規畫在單親家裡長大? 十幾二十年前很多團體,讀了我的專欄與文章,常請我去開講。在一些女性團體,我丟出 一個新的看法讓大家思考:不要以為使出渾身解數,全家總動員,終於走進了禮堂,舉行 了盛大的婚禮以後,王子公主就可過著快樂的生活,也許很多情變婚變的肇端,就從籌備 豪華婚禮時的磨擦開始。不是每個女人都必須結婚,有的人拖了個家也就等於扛上了枷, 自苦苦人。對感情歸依、責任認知、心態個性都評估過之後,再審視自己是否適合推開那 扇門進去。否則與其做顧此失彼受苦受難的怨婦,不如做快樂的女光棍。當時有保守的前 輩人士還責我「教壞了孩子」,我不承認這看法錯誤,到如今我還是持這種論調。還有人 抬槓挑戰,問我讓別人做快樂的女光棍,為什麼自己沒做。問對了,確實前前後後想過, 假如有來生,也許真會選擇當自由的女光棍! (寄自紐約) (這位資深單身姐姐的文章,大多持肯定看法   不過在她的年代,單親小孩"似乎"還是多不幸福 我倒是覺得"單親就不幸福"的窠臼是有辦法改良的 但是不管做甚麼,一切都需要努力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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