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據理力爭?

看板single作者 (阿瑪迪斯)時間15年前 (2008/10/08 09:19), 編輯推噓5(505)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知道是個性使然的因還是單身獨立的果, 有時候我自認吃一點虧沒關係, 但有時候我認為某件事情沒道理,我會盡力讓結果合我的理。 例子一: 大學剛畢業的時候,與兩位好友約了要去香港玩, 訂金都付了給旅行社了,但是出發大約前兩個禮拜, 我心愛的貓Hipa病了,急性腎衰竭,所以我本來預備要出去玩的錢, 就拿來醫治他,也就是說我無法出國了。 既然距離出發還那麼久,訂金應該可以拿回來吧?! 這時我跟好友講我的情況,她說她問看旅行社是否能拿回訂金。 過了不久,她說旅行社說無法退訂金。 「不過我們還有兩個多禮拜才要出發啊!連部份訂金都不退嗎?」 「旅行社的小姐是這樣講啦.....」 於是我覺得不合理,哪有連部份訂金都不退的! 所以我就去查了相關民法....XD 現在我已經忘了那條法規詳細內容,(旅遊網站的法律條文都會有喔) 但是當時我用那條法規跟旅行社的人溝通, 本來說一點訂金都不能退的旅行社,最後退給我的金額大約是2/3的訂金。 例子二: 發生在昨天,我早上下班,去樓下超市買東西。 付款時用的是信用卡,之後店員還給我信用卡以及一張信用卡刷卡明細就沒了, 沒有給我發票。但我想趕快回家睡覺也就不是很在意那一張發票。 直接提著東西就閃回家了。 等我睡醒了,在做晚餐時,發現本來應該早上就買到的東西, 我翻遍了房間竟然都沒有,想說該不會是沒買到? 還是買了但是店員忘了裝進袋子裡? 要找發票找不到,找遍了口袋只有那張信用卡明細, 但是上面只有總金額,沒有詳細的購買清單。 我想回超市去詢問,但又覺得超市的人該不會把我當作奧客? 畢竟距離早上已經那麼久了,現在才回去問不是很怪? 但我又覺得若我真的花了錢買了那東西,但超市沒給我是超市不對。 若真的查明後沒有入到帳,那我當場買! 自認十分合理,既不會多花錢,還可以查明真相。 於是就去超市,拿著那張信用卡明細跟店員說我的問題。 店員太資淺無法處理,就找副店長過來。 不過這副店長實在態度不佳,從過來處理問題一直到最後我離開,臉都極臭。 中間一度還用質疑的表情,不發一語瞪著我有五秒之久。 (我一直都是很和善的......) 最後的結果是,我沒有購買到需要的那項物品。 很好,我明白了,跟那副店長道謝後,直接進賣場買我缺的東西。 到櫃台付帳時,那副店長正在收拾發票存根, 我再度跟她道謝,並說麻煩妳了。 副店長回我一句:妳有發票就不會那麼麻煩了。 我回:當時店員幫我結帳時,只有給我信用卡跟明細而已,沒有給我發票。 副店長一臉不置可否:我們標準作業流程都是明細跟發票一起給。(只差沒有哼!) 我:喔,不過他沒有給我發票。 副店長:不可能,我們標準作業流程都是明細跟發票一起給。 很好。算了,反正我已經查明真相也買了我需要的東西,不跟妳在這做無謂辯駁。 不過後來回家越想越火大,她的意思不就是暗指我收了發票,自己又弄丟, 才把事情弄得很麻煩? 在我看來她的想法一點都不合理。 第一,我若收了發票,我還需要大費周章過來跟妳查明嗎?我看發票就可以知道 我買了哪些商品。 第二,若我收了發票,我會只找到信用卡明細嗎? 以上結論證明店家根本沒給。 例子二其實還是進行式,由於實在太不爽那個副店長了, 我決定認真當一次澳客,下次去逛超市順便投訴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97.230

10/08 13:01, , 1F
據理力爭是好事~~~
10/08 13:01, 1F

10/08 13:07, , 2F
我好像也做過同樣的事情 (默)
10/08 13:07, 2F

10/08 17:21, , 3F
有時會擔心會不會變成無理取鬧....XD 煩啊
10/08 17:21, 3F

10/08 21:32, , 4F
後者就副店長觀點來看,會覺得你是奧客,因為還是有人發票掉了
10/08 21:32, 4F

10/08 21:33, , 5F
說沒拿到,我不是說原po說謊囉...只是副店長當然會覺得自己不
10/08 21:33, 5F

10/08 21:34, , 6F
自己員工不可能會犯忘記給發票錯誤,所以當然會先入為主是客
10/08 21:34, 6F

10/08 21:34, , 7F
人發票掉了,卻推說沒給.....
10/08 21:34, 7F

10/08 22:13, , 8F
我也是會據理力爭耶!!!自己的權益本來就要自己維護
10/08 22:13, 8F

10/09 02:32, , 9F
我曾經檢舉過某家麵包店店員將我的發票用禮卷抵掉,之後又
10/09 02:32, 9F

10/09 02:33, , 10F
補寄了一張正確金額的發票給我..
10/09 02:33, 10F
文章代碼(AID): #18x0gzSG (sin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