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愛情被無限上綱的時候
register睡不著,啊我是睡太多......
早上起來才發現我竟然睡了時針將近轉一圈,
精神好好的邊整理家務邊上網,
發現欣夠版最近和其他版一樣熱熱鬧鬧:)
對啊,我們雖然不在愛情的狀態,
卻總要不斷思想愛情
(雖然沒到據說男生一天發生性幻想的頻率就是ꐺp)
到底從甚麼時候起,"愛情"變得這麼要緊呢?
明明在古老的五倫中,沒有愛情存在的位置啊---
對,君臣父子兄弟朋友,還有夫妻,
裡面有兩個非現代的漏洞,一是父權(但這個就交給比較擅長性別論述的人講吧)
一是夫妻的存在是一種社會秩序,誰管你甚麼愛不愛,
何況,古人有愛這個字,卻絕對不是我們以為的愛情,
如果看古裝連續劇時聽見男女主角說"我愛你",
編劇準是沒研究過中國古典社會文化。
要說人對愛情的認識是從幻想開始的,這我絕對贊同,
中國第一個愛情故事牡丹亭,
湯顯祖就讓一個思春少女因擔心自己的青春年華太快消逝無人知曉,
"原來奼紫嫣紅開遍,似這般都付與斷井頹垣"
在花園裡大做春夢---
貨真價實的春夢,牡丹亭對做愛的描述一點都不含糊曖昧(羞)
她的愛情對象柳夢梅,是一個夢中人,只是見鬼了---
不,是創作者的文學判斷,把這個夢中人"幻化"為一個真實的書生,
還懂得去挖墳把後來對愛情思之不得抑鬱而終的女主角叫醒
(其實殭屍電影可以考慮改編牡丹亭,
死而不化的女主角後來變成殭屍,中國版的shawn of dead~)
因此,愛是自我不滿足的投射(比如性慾;比如對時間消逝的恐懼),
一開始確實是。
但有沒有那麼簡單哪?
西方打從希臘時代就正兒八經地討論愛情從何而來,
柏拉圖對話錄的饗宴篇出現了著名的半人說:
人本來是男男/男女/女女所組成的圓人,
但這些完全的人太狂妄自以為可以像神,
於是乎希臘世界中最愛跟人耍脾氣的神祇就把人分成兩半,
此後,殘缺的半人們不斷把生命耗在尋覓原來的另一半,
眾神就好比毀掉巴別塔的上帝一樣可喜可樂......
也就是,人本來有可能有最匹配的另一半,
就像繪本裡尋找大圓滿的圓...
但,真的是這樣嗎?
我是接受中國文化教育成長的,
轉了一圈曾無比相信"Yes!某處一定存在我百分百的男孩柳夢梅"後,
我選擇回頭變成一個古人,
也就是說,柳夢梅是夢。
湯顯祖絕對不會交代杜麗娘跟柳夢梅結合後,
進入倫常社會中的生活到底幸不幸福,事實上那也不是他討論的範圍,
他知道在一個典型的中國社會裡,
夫妻就是一生一世柴米油鹽了。
而那些一生一世和柴米油鹽,
才是活在現代大談戀愛的我們要面對的難題,
一如don大所憂慮煩惱的,聖境才不是完全的平安喜樂咧,
單身是一個單身的煩惱,戀愛後卻是千千百百的煩惱。
文學可以不處理愛情從"把欲望投射到幻像"變成和一個人貨真價實相處的問題
但我們得要。C'est la vie(菸~)
所以,我們把愛情的可論述範圍擴大了,
愛情是朝朝暮暮的柴米油鹽,最好還能長久時...
愛情的質變在於,不是在幻想中滾來滾去自己爽,
還得顧全另一個也有自己的幻想病史也自己爽很久的,伴侶。
我的幻想病史很長,長於所有有伴共同治療幻想症的時間,
所以花了很多力氣為自己和對方的幻想不能落實生氣爭吵。
後來也都失敗了---如果把不能長久當作一種失敗的話。
但在每一次有伴同行的過程中,
都曾有一些短暫的時刻,
幻想被另一種更真實的感覺驅走,
後來我把那些感覺叫做愛。
在那些片刻中,對方的行為和他的思緒在我眼中是透明的,
我們的關係也是,那一刻可能才剛大吵大鬧、或是一方軟弱了、
在外面受委屈了、人生價值觀正受懷疑......
我看見、感覺到自己,
完全接受眼前的這個人---
他有千百個我沒想過的缺點,
他不再像神祇一樣閃著金光...
但我接受那樣的他,完全。
那一刻我有沒有想到自己?不知道,
但我希望誰有一雙夠溫暖夠包容的手,
把坐在我身前的對方抱著緊緊的,
希望他得到一點安慰,一點支持,一點力量。
所以我把自己的手伸過去了。
是謂愛。我自己定義。
那一刻會維持多久?你看我現在坐在這裡打這篇文章就知道,
起碼沒能到現在。
但我會記住的期限多久?
我想起東遊記裡周星馳那句著名的台詞,然後笑了。
張愛玲的讀者很愛分析研究,傾城之戀裡的范柳原跟白流蘇到底有沒有愛?
有人說他們一個虛情,一個假意,
而且要不是戰爭誰知道他們虛情假意的關係會維持多久?
但我說,多久不是一個問題,
重點是曾經有個當下,
張愛玲這樣描述:
在這動盪的世界裡,錢財、地產、天長地久的一切,
全都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裡的這口氣,還有睡在她身邊的這個人。
她突然爬到柳原身邊,隔著他的棉被,擁抱著他。
他從被窩裡伸出手來握住她的手。
他們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
僅僅是一剎那的徹底的諒解,然而這一剎那夠他們在一起和諧地活個十年八年。
所以。
愛情為什麼會被命名,會被標舉得這麼無與倫比?
因為這是個講究自我的年代,自我越大愛情越被人們捧到神殿裡膜拜,
因為知道幻像轉化到現實中有多麼難。
你越去命名愛情,它越狡猾。你的生命也越容易被名字混淆視聽昏頭轉向。
看看杜麗娘,為愛生為愛死,要不是作者誰會把一個思春小女孩從墳墓裡撈出來?
或許我們都變得世故了,相信某些價值的同時也更不容易相信它會存在,
所以我的策略是,不要命名,不要想像,
或用別的字取代愛情,
比如了解。不是永恆的,是一瞬的。
我們的單身狀態絕對比想像中來得長久,
很多單身版友也一再闡述過了,人從生到死都是孤獨的,不要害怕。
但不是因此謝絕另一個人的生命加入,只為了怕他終究要離開你,
回到他自己的孤獨狀態中。
我很俗濫地鋪了一個梗: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但我要倒過來說,兩個人能有霎時的朝朝暮暮,被真正地了解,
誰又在乎甚麼見鬼的大幻象:天長地久呢?
那是點綴生命的燭光,記憶裡的星光,
但也只是燭光之一種,
我從閱讀裡獲得的燭光有時照明度比一些人際關係還強大,
就是最好的證明。
寫了這拉哩拉雜的不成論說的論說文,
終究想說的是,愛情沒那麼偉大也沒那麼弱小,
我的單身狀態不需要靠詆毀或看輕愛情而完滿。
但人跟另一個人的遇見是世界上最神秘的事情,
如果碰見了,就去碰吧,
受得滿身傷你還有個單身世界可以回來療傷哪:)
祝大家有個愉快的周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54.3
※ 編輯: Memcollector 來自: 218.169.54.3 (02/2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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