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初審 成年改姓不需父母同意

看板share作者 (Bloody Monday)時間14年前 (2010/04/14 21:06),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14/5/23vbr.html 2010/04/14 14︰49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4日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成年子女變更姓氏不 需要再經過父母的書面同意,但子女自行變更,一生只能更改1次。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依照民法現行條文規定,成年 子女要更改姓氏需要有父母的書面同意,修改後子女可以自行變更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但 子女自行變更,一生只可更改1次。 不過,如果父母一方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離婚、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生死不明滿3 年,不論子女成年與否,父母的一方或子女,不需提出足認子女姓氏可能有的不利影響, 即可依照子女利益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姓氏。 會中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如此修改擔心變更姓氏將過於容易,恐造成金融交易安全上 的考量,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表示,依照法務部的邏輯,改名也有金融安全上的問題,那 為何現在還可以改名?改名與改姓的問題應該是一樣的。 國民黨籍立委蔣孝嚴、呂學樟認為,每個人都還有身分證字號可以做為認證,法務部不需 擔心。 此外,未來子女出生登記前,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從母姓,如果沒有約定或約 定不成,則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全案經過委員會討論初審通過,送交院會討論前不需再經黨團協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28.129

04/15 08:30, , 1F
......
04/15 08:30, 1F
文章代碼(AID): #1BnRtYiA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