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sex ]
討論串[討論] 和誘罪的成立?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小魯魯我可以給你一個例子. 之前因為因緣際會之下. 在某區公所幫忙. 當時受理的一件法律諮詢的案件. 小魯問了申請人發生什麼事. 他不太想回答 但基於好奇心追問下去啦啦啦. 他就說他與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 然後就進去小房間找律師諮詢了. 在結束後 小魯去回收申請單的時候. 發現律師給這件案件的建議
(還有224個字)
內容預覽:
和誘大概很難啦. 這條的實體要件講白話一點叫脫離家庭掌控. 爸媽只要不會想找人找不到人都沒事. 問題在這個.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麻煩的點在於違反其意願這上面. 我自己目前的理解是. 民法:.
(還有616個字)
內容預覽:
既然你那麼緊張. 那我講完你會更睡不著. 以下親身經歷. 我曾經被某任女友的老母控告. 強制性交罪跟和誘. 我媽收到法院通知書也恐慌. 就接著等開檢察庭. 檢察官會先開檢察庭. 有機會判罪才會起訴開法庭. 對方是我某任女友. 我是跟她有過性行為沒錯. 當時對方早已滿16歲了. 結果分手後大約兩年.
(還有570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