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舞小姐喝茫遭黑幫性侵 醒來被櫃檯催補1800元房費已刪文

看板sex作者 ( )時間1月前 (2024/04/01 08:0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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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小姐喝茫遭黑幫性侵 醒來被櫃檯催補1800元房費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8690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吳姓幫派分子8年前到台北市「小夜城」舞廳消費,並買一名女子出場,女子因不勝酒力 ,吳將她帶至摩鐵性侵。女子睡到翌日中午才醒來,離開時櫃檯小姐拖住她、要收1800元 房費,並說吳只付了600元訂金,她大呼「我被強姦怎麼辦?」。台北地方法院依乘機性 交罪判吳3年8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改論強制性交罪,刑度不變。2016年4月19日凌晨1點多至「小夜城」,由一名舞小姐作陪,凌晨3、4點轉往錦州街上 的「17會館」酒店飲酒,再前往「豪門世家按摩店」按摩。吳見女子喝醉,知覺遲鈍、聲 量變大,凌晨5點多時將她帶到一家摩鐵性侵。 舞小姐表示,她因喝茫了,記憶空白,但因陰部有撕裂感、衣服被撕開,記得有「痛醒」 ,她掙扎說「不要」但無效,遭性侵時只想趕快結束。她說,事後曾傳訊息問吳「這就是 你送給我的生日禮物嗎?」 吳不否認與舞小姐發生性關係,但否認乘機性交,他說只是因事後未給付性交易費用,就 被誣指性侵。 台北地院認為吳姓男子利用女子酒醉、無法抗拒時性交,戕害對方的性自主,造成難以彌 補的陰影和創傷,惡性甚大,且雙方未達成和解,判他3年8月徒刑,但案件纏訟,已兩度 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既認定女子因酒力發作導致身體無力而不能抗拒 ,卻又採納她「吳有將生殖器插入我的陰道,我有反抗...我記得有拉扯被打,過程中被 告有打我的頭」等說法,吳究竟是乘機性交,還是不顧女子掙扎而用暴力毆打強制性交? 有疑竇。 高院更二審審理後認為,被害人當時仍有抗拒,但遭吳强行性交,因此改判强制性交罪, 審酌犯罪情狀,仍量處3年8月徒刑。 吳姓男子2012年4月到小夜城舞廳跳舞,離開時在騎樓遭人開3槍狙擊,雙腿中彈。當時因 台北市接連發生重大治安事件,市長郝龍斌不滿,親至市警局召集所有分局長、偵查隊長 開會。 -- 2016年的案子審到現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30.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11930144.A.EE7.html

04/01 09:57, 1月前 , 1F
柯P給我出來道歉
04/01 09:57, 1F

04/01 11:22, 1月前 , 2F
更二審代表已經上訴到最高法院兩次了,能不久嗎
04/01 11:22, 2F

04/01 14:14, 1月前 , 3F
為啥店名會打出來
04/01 14:14, 3F

04/01 15:43, 1月前 , 4F
最後一段新聞是要表達什麼,指吳男出入複雜被快意恩仇
04/01 15:43, 4F

04/01 15:43, 1月前 , 5F
是嗎?不懂。。
04/01 15:43,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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