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拐少女上床挨告 找妻寫信求輕判

看板sex作者 (失業 尋找新工作)時間1年前 (2023/03/12 08:36), 編輯推噓-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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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拐少女上床挨告 找妻寫信求輕判 2023-03-12 03:44 聯合報/ 記者 王長鼎 /新北報導 男子求愛未成年少女,多次發生性關係,被判處四年六月徒刑。示意圖/Ingimage 四十九歲管姓男業務透過社群軟體,結識年僅十二歲國中少女,管男不思兩人年紀差距卅 七歲,對少女展開猛烈追求,管男還數度開車到學校,接女學生放學直奔汽車旅館,並持 手機拍下二人性愛過程,新北地院近日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性交等罪,判處管男四年六月 徒刑。 判決指出,已婚且育有兩名幼子的管男,二○二○年透過臉書認識才十二歲的國一女學生 ,他利用少女嚮往愛情,藉由留言互動追求,雙方交往後,不僅以「老公、老婆」互稱, 管男明知對方未成年,多次發生性關係。 少女家屬察覺女兒行為異常,追問後才發現這段「父女戀」,憤而報警提告。檢警調查期 間,管男對於帶女學生去汽車旅館、拍攝性愛影像等重要情節,說詞閃爍避重就輕遭檢方 起訴;法院審理時,管男坦言做錯事,但無法與被害人家屬聯繫取得諒解,只好找來妻子 當擋箭牌,要妻子寫信給法官道歉求情,希望輕判。 道歉信內容指出,「這是我至今下筆最為艱難的一封信,因先生犯下大錯讓對方受傷,深 深虧疚讓我煎熬無地自容,為人妻我不容卸責,為人母我對那個孩子滿是歉意自責,想好 好抱抱她說聲對不起請求她原諒,對不起讓她太早面對人性的險惡不堪」。 法官檢視管男手機通訊軟體,發現他與多名未成年女子對話,其中一名未成年女子在對話 中還表示,「每次見面都是做愛」,足見十分迷戀未成年女子且存有性幻想。法院認為, 管男央求妻子寫道歉信,只是想如何不被關進監獄,並未發自內心覺得對不起告訴人並且 認錯,犯後態度不佳,沒有足可憫恕之情形。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025517?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78581373.A.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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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37歲,這算不算戀童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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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0:21, 1年前 , 2F
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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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0:41, 1年前 , 3F
心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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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3:11, 1年前 , 4F
03/12 13:11, 4F

03/12 15:52, 1年前 , 5F
戀童癖去死好
03/12 15:52, 5F

03/12 17:30, 1年前 , 6F
多名未成年..應該很師
03/12 17:30,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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