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子外遇被抓得賠50萬 反控丈夫奧步蒐證已刪文

看板sex作者 (Xuan)時間1年前 (2022/10/22 18:07), 編輯推噓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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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689124 原文 桃園一名范姓男子懷疑饒姓妻子與黃姓男子有染,在家中客廳、臥室裝針孔攝影機蒐證, 果然拍到2人接吻、愛撫和性行為畫面,向桃園地院提告2人侵害配偶權後,獲賠50萬元; 不過,范男在家中裝攝影機未經饒女同意,提告的同時也被告侵害饒女隱私權,經法院審 理,也得賠饒女50萬元。全案可上訴。 范男興訟主張,自己與饒女結婚多年,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今年1月間經友人告知饒、黃 之間有曖昧,為查明真相,才會在家中安裝攝影機,目的在於防衛自身配偶權,影片僅做 訴訟使用,未公諸於世,並無侵害隱私問題。 饒女則說,范男在婚姻過程未認真維護感情,上班早出晚歸,回家打電動,鮮少關心妻小 ,2017年經常赴陸出差之後,對家庭的付出更趨近於零,夫妻2人早就沒有民法配偶權保 障的圓滿幸福,即使有不當行為,也不構成侵權;饒女另以侵害隱私為由向范男求償。黃 男則認為范男的蒐證畫面是違法取得,不具證據能力。 法院調查,饒女和黃男人接吻、愛撫和性行為是事實,縱使婚姻關係已經不睦,其行為也 無法正當化,不能做為背叛配偶、破壞婚姻本質的藉口。另外,范男雖稱安裝攝影機是為 了防衛配偶權,但每個人對自己住家生活具有高度隱私權期待,即便是配偶,也有選擇公 開或不公開的權利,其安裝攝影機行為確實侵害饒女配偶權無誤。 范男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饒、黃2人求償100萬元,而饒女也以侵害隱私權為由,向范男 求償100萬元;法院考量雙方侵害情節、家庭背景和工作收入後,認為雙方求償金額都過 高,最後均酌減至50萬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41.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66433232.A.759.html

10/22 18:36, 1年前 , 1F
打砲50 裝潢也50 不符比例原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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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47, 1年前 , 2F
這年頭,窮人打官司比較吃香
10/22 18:47, 2F

10/22 19:54, 1年前 , 3F
得饒人處且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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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0:20, 1年前 , 4F
拉基判決,在自宅都不能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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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0:59, 1年前 , 5F
扯,什麼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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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1:18, 1年前 , 6F
家中裝camera不行?
10/22 21:18, 6F

10/22 23:51, 1年前 , 7F
這法官做什麼吃的?不蒐證也沒證據判不了,蒐證了又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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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3:51, 1年前 , 8F
礙秘密賠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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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0:28, 1年前 , 9F
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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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1:20, 1年前 , 10F
垃圾判決,安裝攝影機部分有爭執空間,再者,判50萬根
10/23 01:20, 10F

10/23 01:20, 1年前 , 11F
本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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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7:43, 1年前 , 12F
野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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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9:30, 1年前 , 13F
莫比烏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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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4:13, 1年前 , 14F
所以要怎樣才算可以蒐證但是不侵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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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4:13, 1年前 , 15F
找警察在它們做愛的時候破門而入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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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08:11, 1年前 , 16F
有時候這個都看法官解釋 有的法官可以有的說不行
10/24 08:11, 16F

10/24 08:14, 1年前 , 17F
可以的法官就說一般人蒐證困難自家算合理取證
10/24 08:14, 17F

10/24 08:15, 1年前 , 18F
不可以的 就像這篇房間裝攝影機被法官打槍說太過於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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