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高一班對校園嘿咻數十回 男方單親媽挨告竟辯「她毀我

看板sex作者 (身價上億豐田車主)時間1年前 (2022/07/27 10:33), 1年前編輯推噓9(12313)
留言28則, 1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先聲明,法律就這樣規定,對此判決本魯完全理解尊重) >>不是說同年齡... 女生比較成熟.... 日本大大提到一個都沒討論過的點 過往大部分(尤其女性朋友)說法不都說同年紀女性較早成熟,智能、思考能力、大腦發展等成長比男性快嗎? 也因此部分女性朋友嫌同齡男生幼稚,只尋找年齡大些的伴侶 阿怎麼這時才差幾個月的女男就變成女方智識比男方薄弱? 內文:「女方才15歲,男生已16歲,而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智識程度薄弱,發育還未完全,思慮也欠成熟」 上述說法其實在這社會普遍流行,我覺得值得來檢視一下 不然這社會一方面說男晚熟,一方面又說男誘拐女,整個就是智識自助餐: 相近年齡交往 => 男生晚熟、男智識不夠、好幼稚、要找+n歲的男生 相近年齡性行為 => 女方智識不足、女方被騙、這時男生有高度智慧去誘拐 另,因女男先天生理有差,所以可以看到一些差別待遇的規範或準則 譬如,各種運動競賽女男分開,規則分開 譬如,工作資格大辣辣地擺明就是有差: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221/2193654.htm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6033742 男負重15或16公斤、女負重8公斤 在此聲明,因先天生理上有差別所以訂定出差別待遇的規則,這沒問題,完全尊重 有問題的是這種"因應先天生理不同的差別待遇",怎麼遇到男方是生理弱勢方時就沒有實行了? 既然都說男方智識發展相對緩慢,同齡不成熟,那以此案所牽涉的法律規範來講,所謂的智識足與不足之分界年齡,不應是男性要高於女性嗎? 假設以女性為基準,16歲為智識足與不足的分界 那男性所謂的智識足夠界定年齡就該提高,譬如18歲(這只是舉例) 以此案為例,15歲女跟16歲男做愛,此時要視作兩者都智識不足來做法律仲裁,(如同現行15歲女跟15歲男性愛的case) 反觀,假設16歲女跟16歲男性愛,抱歉,這時候的評價應要是"男方智識程度薄弱,但女方已智識發展成熟,男被女誘拐",因此,女方要被處罰 (同等於現行16歲女 vs 未滿16歲男) 如有朋友看到上述說法非常不以為然,甚至憤怒 沒關係,你各位提出一個準則 要不要因應生理差異而有差別待遇 甚至要不要承認女男有先天生理差異 都隨便,本魯一定尊重,只要做到一點就好:這準則標準一致的套用到各個面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58889215.A.0B2.html

07/27 10:43, 1年前 , 1F
在國高中期間,男生是偏幼稚,但也沒覺得女生比較聰明
07/27 10:43, 1F

07/27 10:44, 1年前 , 2F
講白一點,他剛好踩在線上,活該倒楣
07/27 10:44, 2F

07/27 10:48, 1年前 , 3F
跟女生計較這點就已經是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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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0:49, 1年前 , 4F
女大男小,法律責任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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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0:59, 1年前 , 5F
只是女生的部分特質而成熟特質重疊而已,男生也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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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0:59, 1年前 , 6F
分重疊,但沒人在乎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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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04, 1年前 , 7F
這是在說男生智商比較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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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05, 1年前 , 8F
意思是說青少年普遍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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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07, 1年前 , 9F
哪個男的精蟲衝腦時不弱智的 少之又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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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12, 1年前 , 10F
男的又不會大肚子是要跟妹子套用什麼相同準則= =
07/27 11:12, 10F
大肚子,或任何其他傷害譬如害人得性病等,再另行酌量量刑呀。 h朋友不提受傷程度還好,現在又想到一點:過往類似案件總會提到"心靈受創" 咦怎麼都是智識發展早、成熟度早的那一方心靈受創? 然後智識晚熟的沒受創也就算了一率當作誘拐方? 100個無牽涉到暴力(注意此前提)的少年性行為案例,100個都是智識發展慢的去誘拐/欺騙智識發展早的? 追根究底,這些想法的背後就是女性性愛吃虧論等父權思想

07/27 11:23, 1年前 , 11F
16歲的分界有沒有足夠依據,需要在立法、修法階段納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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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23, 1年前 , 12F
多研究支撐,但現行法規就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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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23, 1年前 , 13F
法官不是民選,只有嚴格依選民選出的立委制定出的法條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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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23, 1年前 , 14F
決才會有間接民主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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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26, 1年前 , 15F
女生青春期普遍從10歲開始,開始意識到「性」的問題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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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26, 1年前 , 16F
該比男性嚴重/早才對…而且15-16歲其實已已經在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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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26, 1年前 , 17F
的末期了。教育上雙方都應明白性行為的意義。但這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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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26, 1年前 , 18F
理想狀況哈哈 可悲台灣教育跟傳統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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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27, 1年前 , 19F
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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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44, 1年前 , 20F
我的觀點跟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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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1:49, 1年前 , 21F
法律不是這樣訂的阿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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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2:40, 1年前 , 22F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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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14, 1年前 , 23F
這就是台灣法律啊,就算你說的再有道理
07/27 13:14, 23F

07/27 13:57, 1年前 , 24F
台灣法律沒邏輯的地方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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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5:54, 1年前 , 25F
你可以推動修法。但本案就是在這個法條下發生,沒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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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5:54, 1年前 , 26F
。會怕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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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6:19, 1年前 , 27F
女權自助餐會跳出來大罵你斤斤計較 小家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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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10, 1年前 , 28F
去修法啊
07/27 17:10, 28F
※ 編輯: orzzz (1.200.5.47 臺灣), 07/28/2022 1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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