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悲慘少女!被2堂兄性侵到高中 洗澡已刪文
※ 引述《Friend5566 (朋友56)》之銘言:
: 2堂兄出庭矢口否認性侵堂妹,辯稱少女是誣告,還稱少女在過年期間照常跟家人出去
遊
: 玩,不符性侵被害人常情。2人律師也稱,少女說詞前後矛盾,且少女自國小到國中求
學
: 階段都有撒謊紀錄,而且還將可能記載案情的日記本燒掉,證詞可能不實。
新聞有寫到這段表示要請被害人注意了
兩名惡狼不只性侵還喜歡說謊話「我沒性侵都是被害人惡意抹黑」
這種妖魔是最危險的生物,因為會把法官的重判遷怒到被害人身上
出獄後是有可能會殺被害女生報復的!
個資法20-1-4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
範圍內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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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bart (42.73.251.1 臺灣), 06/24/2022 08: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