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森林自動攝影機 拍到「老狼」狎女童

看板sex作者 (心情差 無言)時間2年前 (2022/06/18 06:23), 編輯推噓1(768)
留言21則, 1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森林自動攝影機 拍到「老狼」狎女童 自動攝影機畫素佳,拍到的動物十分清晰,陳男因此無從抵賴。(取自花蓮林管處影片) 2022/06/18 05:30 十歲孫女遭同居人猥褻 嬤意圖滅證、阻孫女到案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有多次猥褻前科的陳姓男子,騎機車載十歲女童到位於花蓮的 林務局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一處鐵路涵洞,趁四下無人對女童猥褻,犯行全被園區用來 監測野生動物的紅外線自動相機拍錄下來,證據確鑿讓他無從狡辯,依猥褻罪判處陳男七 年徒刑定讞,而女童的阿嬤護著同居人陳男,還賣掉陳男犯案機車,吃上「湮滅證據」官 司,不過法院判無罪確定。 猥褻累犯 色阿公判七年 林務局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的紅外線自動攝影機,專門監測野生動物活動,二○二○年 二月研究人員檢視影像,意外發現放在鐵路涵洞旁隱密角落的自動相機,清楚拍下男子猥 褻女童過程,該男子騎機車載女童到鐵路涵洞旁,強行把右手伸入女童口袋,隔著褲子摸 女童下體數十秒,過程中女童不斷反抗,大喊:「不要碰我」,男子依然故我,女童奮力 把男子的手拉出褲袋,男子才罷手騎機車離去。 檢警獲報查出陳男涉案,並查出陳男二○一五年出獄,有三次猥褻前科,被害女童是陳男 同居人陳女的親孫女,女童平常還叫陳男「阿公」。 警方傳喚陳男及陳女到案,陳女情緒激動、阻止警方製作女童筆錄,還護著同居人,要女 童欺騙社工。陳女並謊稱「不清楚同居人是否有在騎機車,不知聯繫方式」,還叫兒子把 陳男的機車賣掉。 陳男沒到案,同年十月被警方逮捕,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騎機車的人不是我」,但影 像清楚拍下犯案過程,花蓮地院依對未滿十四歲男女強制猥褻,判陳男七年徒刑,今年三 審定讞。 滅證沒成功 嬤獲判無罪 女童的阿嬤將犯案機車賣掉,花蓮地檢署依湮滅證據罪嫌起訴。陳女辯稱,賣機車是因為 家裡缺錢,沒隱匿證據。 法院認為湮滅證據罪的「湮滅」是指使原物喪失毀滅,但機車移轉登記均有相關異動紀錄 ,法官認為,車籍資料透過監理資料即可查詢,不構成刑法第一六五條「隱匿關係他人刑 事被告案件證據罪」,判陳女無罪確定。 自動攝影機畫素佳,拍到的動物十分清晰,陳男因此無從抵賴。圖為同類型相機,非本案 相機。(記者花孟璟攝) 花蓮縣大農大富園區拍動物生態的自動攝影機,前年二月無意間拍到一名男子在鐵路涵洞 旁(箭頭處)猥褻女童(記者花孟璟攝)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236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20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55504613.A.8C4.html

06/18 06:35, 2年前 , 1F
06/18 06:35, 1F

06/18 07:39, 2年前 , 2F
為啥阿罵不去死一死 父母呢
06/18 07:39, 2F

06/18 07:41, 2年前 , 3F
阿嬤也去關一關啦X!
06/18 07:41, 3F

06/18 08:27, 2年前 , 4F
還有共犯無罪... 法官會讓人看不起,不是沒原因的
06/18 08:27, 4F

06/18 08:28, 2年前 , 5F
金胎哥
06/18 08:28, 5F

06/18 09:17, 2年前 , 6F
親孫都不顧,妳去死吧
06/18 09:17, 6F

06/18 09:19, 2年前 , 7F
嘖嘖嘖,不要臉的老不修,怎不去死一死
06/18 09:19, 7F

06/18 09:59, 2年前 , 8F
父母也要判刑吧?丟給老人算甚麼
06/18 09:59, 8F

06/18 10:11, 2年前 , 9F
這種下流老人最好都重病拖十年再死一死
06/18 10:11, 9F

06/18 10:16, 2年前 , 10F
這什麼阿嬤
06/18 10:16, 10F

06/18 11:23, 2年前 , 11F
四樓少在那邊秀下限。那個阿嬤的實際罪行是什麼?
06/18 11:23, 11F

06/18 11:24, 2年前 , 12F
那阿嬤也是敗類沒錯。但她的行徑有那一條犯法?
06/18 11:24, 12F

06/18 11:27, 2年前 , 13F
她如果把機車藏起來。燒掉或丟掉之類的才有可能成立滅證
06/18 11:27, 13F

06/18 11:27, 2年前 , 14F
。賣給別人都有紀錄可循。要怎麼判滅證?
06/18 11:27, 14F

06/18 11:45, 2年前 , 15F
法盲看一個影就開槍 也不看看自己素養
06/18 11:45, 15F

06/18 12:03, 2年前 , 16F
可憐的四樓法盲
06/18 12:03, 16F

06/18 14:22, 2年前 , 17F
原來要受害者做偽證、謊稱沒有犯人聯繫方式都不犯法哦
06/18 14:22, 17F

06/18 17:23, 2年前 , 18F
妨害司法
06/18 17:23, 18F

06/18 18:30, 2年前 , 19F
兩個噁爛老廢物7414
06/18 18:30, 19F

06/18 22:28, 2年前 , 20F
垃圾阿嬤
06/18 22:28, 20F

06/19 20:34, 1年前 , 21F
這麼垃圾的親人,可以直接拋棄了吧?可以換監護人嗎?
06/19 20:34, 21F
文章代碼(AID): #1YhFxbZ4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