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爆乳美女教練伴遊被硬上 收4300美金假匯款單警

看板sex作者 (姆咪魯肥宅)時間3年前 (2021/04/17 21:01), 編輯推噓18(20224)
留言46則, 26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想延伸討論兩個議題。 1. 如果女生有私訊證明, 講好金錢對價僅限吃飯、聊天喝咖啡, 不能有親密行為。 雖然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這些都只是場面話, 進了旅館就是有默契,同意讓某些事情發生。 但如果女生拿這個當證據出來咬你, 還是有相當可能被判刑的, 特別是你堅持不和解給錢的情況下。 (給錢就有機會被緩刑) 所以大家以後就算要約, 也注意別留下話柄, 至少保護自己不要被反咬性侵的可能。 2. 請大家注意一下,「誹謗罪」的成立要件, 盡量不要亂講話去踩到線。 即便你講的為事實,但無關公眾利益的話, 還是有可能成立誹謗罪的。 舉例來說,小美在酒店陪酒, 但小美當酒家女這件事情, 並不會影響公眾利益, 所以假如你到處宣傳小美在陪酒, 還是可能成立誹謗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78.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18664477.A.DAD.html

04/17 21:05, 3年前 , 1F
共勉之
04/17 21:05, 1F

04/17 21:07, 3年前 , 2F
毀謗罪是這樣用的? 不就陳述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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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07, 3年前 , 3F
最可憐的是男友 只能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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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0, 3年前 , 4F
誹謗罪不能涉及私德阿,除非與公眾利益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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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12萬男友也算賺不少了,趕快換下一個還來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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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1, 3年前 , 6F
醫哥你這麼有興趣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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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1, 3年前 , 7F
之前有個騙砲白吃説要告我,笑死被我嗆説你利用生病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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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1, 3年前 , 8F
砲這與公眾利益有關阿,半年了我活的好好的告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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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1, 3年前 , 9F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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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2, 3年前 , 10F
不用去説誰在賣之類,約砲的或被騙砲的一塊都沒拿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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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2, 3年前 , 11F
有比賣的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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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3, 3年前 , 12F
都多大的人了 我是不信女生會同意進旅館沒有想過會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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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3, 3年前 , 13F
生什麼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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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6, 3年前 , 14F
*即便你講的為事實,但無關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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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9, 3年前 , 15F
支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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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19, 3年前 , 16F
支持她告記者 移花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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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22, 3年前 , 17F
我有個問題 如果真的給錢還被告性侵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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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36, 3年前 , 18F
這一定要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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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39, 3年前 , 19F
萬一交易順利完成,錢也付了炮也打了,但談價過程女生說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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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39, 3年前 , 20F
己是天然的,事後對方看到她原本照片,可不可以告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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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43, 3年前 , 21F
醫哥這篇講的就是,就算真的有賣大家亂推,當事人是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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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44, 3年前 , 22F
不管是不是她,不管是不是真的有做,她都能告且大機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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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45, 3年前 ,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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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11, 3年前 , 24F
毀謗罪是這樣用的?事實哪來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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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13, 3年前 , 25F
看到法條了 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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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40, 3年前 , 26F
第一點性侵很難告成啦!有對話紀錄也一樣,1.有健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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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40, 3年前 , 27F
房間當下沒反抗求助,2.離開房間後沒立即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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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40, 3年前 , 28F
這兩點要怎麽跟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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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0:36, 3年前 , 29F
2是事實啊 私德無關公共利益仍可成立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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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0:39, 3年前 , 30F
@XBOX720: 如果真有這種事 記得留好證據 被告時拿出來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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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0:40, 3年前 , 31F
不起訴或無罪的機會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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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0:50, 3年前 , 32F

04/18 01:24, 3年前 , 33F
飯店餐廳吃飯是先培養氣氛 然後才上去房間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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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3:50, 3年前 , 34F
原來平常那些高級飯店泳照是這樣來的啊 嘻嘻
04/18 03:50, 34F

04/18 10:45, 3年前 , 35F
舉例不好啊,我就覺得陪酒很屌很驕傲,陪酒很光榮,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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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0:45, 3年前 , 36F
我告訴大家小美在做一件很光榮的事情,根本就沒有誹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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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0:45, 3年前 , 37F
圖,怎麼起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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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6:56, 3年前 , 38F
可能要法官覺得的「一般人覺得」吧,「你覺得」不一定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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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6:56, 3年前 , 39F
畢竟不是機器人判案或上帝判案,沒辦法完全客觀或通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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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6:57, 3年前 , 40F
(應該是檢察官不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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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6:57, 3年前 , 41F
反正就是個不能通曉人心也不客觀的人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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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22:32, 3年前 , 42F
上面的你可以試試看就會知道你的主觀意識在法庭上有多脆弱
04/18 22:32, 42F

04/19 01:34, 3年前 , 43F
支持告記者啦
04/19 01:34, 43F

04/19 17:45, 3年前 , 44F
沒錯,主觀意識有用的話法律早就廢了
04/19 17:45, 44F

04/20 08:52, 3年前 , 45F
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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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1:04, 3年前 , 46F
原文怎麼被鎖了?證據那篇被版主刪了?
04/22 01:04, 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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