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馬國色男228公園亂「玩鳥」 少年怒斥:我未成年跟我去警局
馬國色男228公園亂「玩鳥」 少年怒斥:我未成年跟我去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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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新聞網2021年4月7日
(張欽/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來自馬來西亞的葉姓男子,去年10月在北市二二八公園內,對一名少年伸出狼爪
,不僅撫摸少年大腿還撫摸其下體,葉男事後得知被害人是少年後懊悔不已,罕見地接受
被害少年建議,一起到警局自首,台北地院認定葉男犯行及符合自首要件,日前依強制猥
褻罪輕判他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葉男自稱碩士畢業,在一間私人公司擔任儲備幹部,每月薪水4萬元。他被控去年10月2日
凌晨2時30分許,在北市二二八公園內閒逛時,見被害少年獨自坐在兒童遊樂場旁的座椅
上,直接上前坐在少年身旁,將手伸入少年運動短褲內,先是撫摸其大腿內側,再深入撫
摸下體,少年雖出言拒絕,但當下不知所措而未反抗,只好將葉男撩起的短褲拉回,葉男
確認少年不願被摸,立刻收手。
少男見葉男適時收手,鎮定地告知葉男自己還未成年,質問葉男為何未經同意亂摸,試探
地問葉男要不要一起到警局報案,沒想到,葉男得知被害人未成年後,驚懼不已,當下同
意與少年一起到警局自首。
葉男到案後坦承猥褻少年,自白內容與少年指控相符,加上案發現場照片、驗傷診斷書等
證據,法官認定葉男猥褻犯行,而少年指稱,當時詢問葉男是否願意跟他到派出所,葉男
同意後就一同前往介壽路派出所,葉男也跟警察說要自首。
法官指出,葉男被少年出言制止後,立即停手,在警方發覺他犯案前,主動供出犯行、表
示願意接受法律裁判,認定葉男符合自首要件,可減輕刑度。
審酌葉男為逞一己私慾,不顧少年意願而施以猥褻犯行,侵害少年身體及性自主權,因葉
男認罪,並稱每月要匯款回馬來西亞給退休父母,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葉男4月,得易科
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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