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一女生日記寫下遭自家計程車行司機強吻 男否認判8月

看板sex作者 (人不能像豬狗一樣胡亂繁殖~~)時間3年前 (2020/12/12 17:30), 3年前編輯推噓9(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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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087431 2020-12-12 15:47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我遇到XX,他叫快去睡覺,我就說我要抱抱,就去廚房,不但抱我,還強吻…」雲林 縣某計程車行38歲曾姓司機去年2月間被控在廚房內,強吻才念國中1年級車行千金,少女 將過程寫在日記裡頭被學校老師發現,告知老闆娘報警處理,一審被判8月徒刑,檢方認 判太輕,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認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可上訴。 當時年僅12歲的車行千金,案發2天後在日記「…今天要睡覺前,我遇到XX,他叫快去睡 覺,我就說我要抱抱,就去廚房,不但抱我,還強吻,雖然很開心,但被媽唸差不多一點 突然很不開心!我被你抱了很多次,但親,又很好,我會進量勇感(儘量勇敢)的你親的 !…」。 2個月後,少女學校老師檢查其日記時發現不對勁,告知少女的母親,老闆娘得知自家車 行司機竟然猥褻女兒大為光火,立即報警處理。 曾否認對女學生有猥褻行為,他辯稱,那天他在車行的廚房弄東西吃,少女從後面抱住他 ,他轉身推開她,轉身時可能不小心碰到其胸部,但沒有親她嘴唇。 辯護人表示,從少女日記所載內容,可以看得出來少女情竇初開情懷,且少女一直挑戰自 己的作法,所以究竟是少女主動要來擁抱曾,還是曾主動去抱少女,仍然可疑,依罪疑惟 輕及無罪推定原則,請對曾為無罪判決等語 少女指出,認識曾後有一點喜歡他;去年2月16日,在廚房裡,曾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先 從身後環抱她,然後又到她前面摸她的臉、親她的嘴唇,一開始不知道他要做什麼,後來 他靠她越來越近,她就大概知道他要幹嘛。她還指控對方用手用力抓揉其胸部,痛到去看 醫師,但因少女證詞反覆,且僅單一指述,未獲法官採信。 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依現有事證,仍無從認曾於案發當日對少女所為自身後環抱進而親 吻嘴唇的猥褻行為,確實違反少女意願。原審量處有期徒刑8月,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 刑也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性慾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修羅(8+9,髒東西)~~ PS:因為是髒東西(低等靈,ex動物靈,孤魂野鬼..)入靈所以也叫髒東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76.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07765447.A.F7A.html ※ 編輯: orz44444 (36.233.76.83 臺灣), 12/12/2020 17:31:33

12/12 17:40, 3年前 , 1F
有前科後還能開計程車嗎?
12/12 17:40, 1F

12/12 17:41, 3年前 , 2F
不能
12/12 17:41, 2F

12/12 17:57, 3年前 , 3F
現在是什麼鄉下都能叫千金了是吧
12/12 17:57, 3F

12/12 18:05, 3年前 , 4F
千金不是對別人女兒的稱呼嗎
12/12 18:05, 4F

12/12 19:05, 3年前 , 5F
為什麼雲林的事情去台南判?
12/12 19:05, 5F

12/12 19:58, 3年前 , 6F
沒證據,日記隨便寫寫的案子就判8個月。
12/12 19:58, 6F

12/12 20:00, 3年前 , 7F
小學生寫日記都可以定罪....
12/12 20:00, 7F

12/12 20:25, 3年前 , 8F
加油,妳的故事很勵志,長大出小說
12/12 20:25, 8F

12/12 20:58, 3年前 , 9F
這個妹妹國文不及格嗎?在寫什麼東西怎麼那麼不通順啦
12/12 20:58, 9F

12/12 22:33, 3年前 , 10F
日記寫被司機弄很開心是被媽媽念不開心 結果供詞又反覆
12/12 22:33, 10F

12/13 00:26, 3年前 , 11F
死神筆記本?
12/13 00:26, 11F

12/13 00:57, 3年前 , 12F
是說12歲的文筆這麼差,寫這三小文法…
12/13 00:57, 12F

12/13 01:09, 3年前 , 13F
親一下關八個月......
12/13 01:09, 13F

12/13 01:16, 3年前 , 14F
這樣就有罪?
12/13 01:16, 14F

12/13 02:25, 3年前 , 15F
沒有更多證據一本日記就定罪,是在養公主還是母豬
12/13 02:25, 15F

12/13 03:38, 3年前 , 16F
我是覺得大家可以站在女方立場想一下啦 我覺得這件事不一
12/13 03:38, 16F

12/13 03:38, 3年前 , 17F
定是真的 但當事人也沒有主動告知家長或是報警 說詞反覆
12/13 03:38, 17F

12/13 03:38, 3年前 , 18F
也可能只是因為一個才國一的女生 心智不一定可以承受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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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03:38, 3年前 , 19F
和男方和法庭等等的壓力
12/13 03:38, 19F

12/13 03:51, 3年前 , 20F
我就問在座的法律人,證據呢? 日記嗎XDDD
12/13 03:51, 20F

12/13 12:38, 3年前 , 21F
我就說我要抱抱(?
12/13 12:38, 21F

12/13 12:56, 3年前 , 22F
看起來是媽媽想賺錢吧
12/13 12:56, 22F

12/13 15:07, 3年前 , 23F
台女又調皮啦,從小學習如何挖坑
12/13 15:07, 23F

12/13 17:12, 3年前 , 24F
怪怪的
12/13 17:12, 24F

12/13 18:06, 3年前 , 25F
錯字一堆...卡差不多咧
12/13 18:06, 25F

12/13 18:10, 3年前 , 26F
12小六了,這文筆...
12/13 18:10, 26F

12/13 19:52, 3年前 , 27F
計程車司機不意外
12/13 19:52, 27F

12/15 12:57, 3年前 , 28F
日記判罪 林亦涵寫整本告不成
12/15 12:57,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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