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一句「我喜歡U」他揉上高二女胸 台南高工技佐免職變休職

看板sex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3年前 (2020/11/08 14:40), 編輯推噓4(956)
留言20則, 1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4526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台南高工一名曾姓技佐(協助老師上技職課),2018年間收到高二女學生小夢(化名)訊 息「我喜歡U」,誤以為可進一步,竟對她親吻、摸臀又揉胸,事後又以慶生為名強行擁 抱,害小夢受驚做惡夢。台南高工認定曾男性侵害,一次記兩大過免職,並移請懲戒法院 審理。合議庭認為,曾男已知錯,且和女學生家屬和解,考量他記獎多次,改判休職一年。 懲戒法院審酌曾男擔任公職曾獲記功1次、嘉獎多次,事後完成性別平等相關研習,並與 小夢及家長成立調解,表達知所悔悟改過的態度,評議後判休職一年。雖然曾男前已被學 校記過免職,但基於禁止雙重處罰的憲法原則,懲戒法院作成判決確定時,原行政懲處處 分即失其效力,也就是曾男逃過免職,只要休職1年即可復職。 公懲法規定,休職期間停發俸給,不得申請退休,休職期滿30日前,可向申請回復原職務 或相當其他職務,惟復職兩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曾男為台南高工汽車科技佐,因選手培訓及準備鐵路特考原因,結識就讀該科的小夢,但 曾男未謹守職員與學生的分際,也未注意校務以外的事情應避免學生互動的規定,竟密切 與她聯繫,產生曖昧情愫。 涉世未深的小夢以為這是純純的愛,傳訊「我喜歡U」、「應該是我要問那你想我嗎?」 給曾男,曾男以為兩人已是男女朋友,不顧對方仍是未成年的學生,2018年9月間,趁兩 人在教室獨處的機會,對她碰觸、擁抱、親吻、摸臀部及胸部。 小夢受驚,不解關係怎麼會變調,晚上頻作惡夢,同年月間鼓起勇氣,跟曾男說:「我不 喜歡被碰被親」,並刻意疏離。豈料,曾男2019年以替她慶生為名,邀她到教室,再度違 反其意願強行擁抱,嚇得小夢立刻掙脫,當場轉頭離去。兩人之間的關係隨後在校園傳開 ,性平會立刻介入調查。 性平會認為曾男的摸胸、臀之舉屬於性猥褻,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性侵害定義,建 請台南高工予以免職,台南高工召開考績會暨甄審委員會,認定他言行不檢,嚴重損害公 務人員聲譽,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並函送懲戒法院審理。 -- 註:懲戒法院懲戒法庭 109 年清字第 13426 號懲戒判決 二、被付懲戒人對上開違法事實,雖坦承有對甲生為碰觸、擁抱、親吻、摸臀部及胸部等 行為,但辯稱: (一)其係基於與甲生互動良好,互有情愫所生之行為,並無冒犯、性騷擾、猥褻及侵犯 甲生人格尊嚴之意圖。 (二)臺南高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108年12月6日調查報告(下稱系爭調 查報告)前後矛盾,復與客觀證據不符,顯有違誤;移送機關遽為認定,亦有違經驗法則。 (三)其嗣已與甲生及其家長成立調解,獲得諒解,並經臺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南地檢 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在案,在校工作績效良好,屢獲嘉獎、記功之獎勵,行為後主動 完成性別平等相關研習,深自反省警惕並感悔悟,所為應無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情形,復無 懲戒之必要,請予不受懲戒之判決。 (四)其業經教育部令記二大過免職之懲處在案,如再受懲戒處分,恐有受過度非難之虞。 (五)退而言之,縱認本件仍有懲戒必要,請斟酌上情,暨其尚有重病纏身之母親賴其奉 養等情,予以從輕懲戒云云。 並以如事實欄貳所述置辯。經查: (一)上開事實,業據被付懲戒人於其在臺南高工性平會訪談時坦承不諱,復有臺南高工校 安事件通報單、性平會訪談甲生與被付懲戒人紀錄、性平會調查報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 性平會會議紀錄、108年度性平申復會議暨申復決定書、108年度第1、3、4次性平會會議 紀錄、臺南高工108年度第2、5、8次及109年度第1次公務人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會議記錄 、獎懲建議函,以及教育部109年8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02281號令附卷可稽。按性別 平等教育法(下稱性平法)第2條第3款定義之性侵害,係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所稱 性侵害犯罪之行為,包括刑法第224條所定違反被害人意願之猥褻行為在內。而性平法第2 條第4款第1目所稱性騷擾,係指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 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而言。又性平法 第20條第1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8條規定:教 職員工生應尊重他人與自己之性或身體之自主,避免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並不得以強制 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是以,學校職員對學生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 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其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 會或表現,或對學生為違反其意願之猥褻行為者,即符合性平法第2條第4款第1目、第3款 、第7款所稱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之定義,並違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8 條之規定。 (二)被付懲戒人辯稱:從LINE對話紀錄及臺南高工性平會系爭調查報告部分記載內容,可 知其與甲生互動良好,互有情愫,或因善意或因現場氣氛情愫下所為觸碰或擁抱等行為, 誠不應被認定為係性騷擾或違反意願之猥褻行為等語。惟按性平法第2條第4款所稱性騷擾 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 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性平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違反意願之猥 褻行為,僅以行為人違反意願之方法,在客觀上足以壓抑被害人性自主之決定權即足當之 。參以依我國社會一般正常社交禮儀,臀部、胸部為人體私密部位,親吻、擁抱則為親密 關係之行為,是縱使互有情愫或交往中之男女朋友或伴侶,亦不代表可得一概未經同意任 意觸摸對方之隱私部位或逕予親吻、擁抱。觀諸甲生(即系爭調查報告所稱之乙生)於接 受學校性平會訪談時,表示:剛開始被付懲戒人在LINE有些開玩笑的話,當時沒放在心上 ,到後來才感覺被付懲戒人係在試探、試水溫,從搭肩、摸臀部、胸部、擁抱到親吻。其 有告訴被付懲戒人不喜歡被碰觸與親吻,但被付懲戒人仍有未經其同意而為上開行為。後 來其晚上會做惡夢、睡不著。其係比較安靜之學生,亦擔任幹部,而被付懲戒人有參與學 校競賽挑選作業,其擔心說出實情會影響老師對其看法,基於學生立場,會覺得不要得罪 被付懲戒人或任何一位老師等語,有該調查報告之被行為人訪談摘要可參。足見被付懲戒 人之行為,確已造成甲生心理壓力與困擾,而甲生之認知亦與被付懲戒人所謂互生情愫之 認知有所不同。況被付懲戒人(即系爭調查報告所稱之甲男)於接受服務學校性平會訪談 時,亦坦承:甲生於107年有告知不喜歡被碰、親。其於108年2月27日為甲生慶生時,有 擁抱甲生,雖然去年甲生已表達不喜被碰、被親,因為已產生一些情感,當下才想抱她。 當時覺得甲生對其已經很不友善了等詞,有系爭調查報告行為人訪談摘要之記載足佐。復 觀諸被付懲戒人所提108年6月27日臺南市北區調解委員會108年刑調字第0397號調解筆錄 ,就調解事由亦記載:聲請人(即被付懲戒人)任職學校汽修科技佐,對造人(即甲生) 為該校學生,於107年9月至108年2月間,聲請人多次違反對造人意願,在學校對其為…等 動作,對造人因而提出…等告訴,…經調解結果如下…等語,有卷附調解筆錄可按。足徵 被付懲戒人前述自107年9月間起至同年某月日間被甲生告知不喜被碰觸及親吻前止,於學 校對甲生進行碰觸、擁抱、親吻、摸臀部及胸部等行為,顯係對甲生為不受歡迎且具有性 意味之放蕩行為,致影響甲生之人格尊嚴及學習表現,應構成校園性騷擾,移送機關認此 部分行為屬校園性侵害,尚有誤會。而被付懲戒人於被甲生表達不喜被碰觸及親吻後所為 其餘前開行為,則係違反甲生意願之猥褻行為,此部分係構成校園性侵害,並均違反前揭 防治準則第8條規定甚明。被付懲戒人辯稱係基於雙方互有情愫下發生之行為,並無冒犯 、損害人格尊嚴或猥褻之故意云云,尚難憑採。 (三)系爭調查報告雖依被付懲戒人與甲生於108年1、2月間LINE對話紀錄,判斷「兩人之 間應已發生超乎師生及普通朋友應有分際之行為」,然該調查報告經綜合二人受訪談之陳 述、認知、彼此關係、所處校園環境暨相關資料,於「陸、處理建議、二、(一)」,就 被行為人(即甲生)部分,係判斷:甲生因與被付懲戒人頻繁之課堂、課後互動,不自覺 建立彼此之依賴關係,以致於被付懲戒人對其進行言語上之試探及肢體上之碰觸騷擾,未 能適時向他人求助,而形成不能公開之痛苦及情緒上之困擾等情,有卷附該調查報告可資 依憑。至臺南地檢署檢察官108年度調偵字第1080號不起訴處分書,除就被付懲戒人被訴 性騷擾罪嫌部分,係以告訴人撤回告訴而為不起訴處分外,就其被訴於108年2月27日擁抱 甲生之利用權勢猥褻罪嫌部分,固以被付懲戒人與甲生並無刑法第228條第2項所列之特別 關係,且被付懲戒人否認有擁抱甲生之行為,尚不能僅憑甲生片面指訴而為被付懲戒人不 利之認定,為其論據。然被付懲戒人於該校性平會受訪談時,業已坦承當日甲生對其不甚 友善,且於之前已表達不喜歡被碰、親,但其已產生一些情感,故而擁抱甲生等情,尚非 僅出於甲生片面指訴,本院經綜合審酌事發當時二人之互動情形、被付懲戒人之行為態樣 及社會通念等情狀,已足認定被付懲戒人當日確有對甲生為違反意願之猥褻行為,業如前 述。被付懲戒人執持系爭調查報告部分記載內容及前開不起訴處分書未及衡酌被付懲戒人 上揭受訪談陳述所為之判斷,均不足據為有利於其之認定。 (四)公務員懲戒制度,旨在整飭官箴、健全公務秩序與紀律,以確保國家良善之治理,並 維護政府信譽及公共福祉之利益。而公務員之違失行為,其情節輕重有別,故公務員懲戒 法第2條第2款所定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須「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且與同條第1 款所列執行職務之違失行為,均須同具「有懲戒之必要者」,始應受懲戒。至公務員懲戒 法第2條所列情事之一,是否「有懲戒之必要」,與同法條第2款是否「致嚴重損害政府之 信譽」,則係賦與本院於審理過程依被付懲戒人違失情節輕重等具體個案情形,而為判斷 。如公務員之違失行為情節輕微,自其行為動機、手段、違反義務程度、所生損害及行為 後態度等情狀綜合判斷,認對公務紀律維繫之影響程度甚微,或其行為後身心長期呈現如 植物人或喪失意識等無行為能力之狀態,且違失情節,客觀上不甚影響公務紀律之維護; 而於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並尚未導致公眾喪失對公務員執行職務之信賴等情形,追究 其違失責任已無實益,為避免公務員僅因細微違失,即受過度非難,當無一律認有受懲戒 之必要。惟如其違失行為,經個案整體通盤判斷、綜合評價結果,認已貶損公務紀律,影 響民眾信賴,危害政府機關紀律端正維繫性及形象形塑發展性,情節非輕,即屬嚴重損害 政府信譽,為維護整體公務體系之健全,確保公務秩序及公共福祉之整體利益,自有予以 懲戒之必要。本件被付懲戒人身為學校職員,與學生互動未能謹慎保持合於社會一般通念 所容許之分際與界線,竟有上開違法行為,使甲生感受到心理壓力並影響其人格尊嚴,而 違反意願之猥褻行為部分,亦妨害甲生身體自主之決定權,均足以導致公眾喪失對其執行 職務之信賴,自屬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而有懲戒之必要。所辯其行為尚未致生嚴重損害政 府信譽,且無懲戒必要乙節,洵屬誤解,委無足取。 (五)同一行為經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行政懲處處分後,復移送懲戒,經懲戒法院為 懲戒處分、不受懲戒或免議之判決確定者,原行政懲處處分失其效力,公務員懲戒法第22 條第3項定有明文。被付懲戒人因本件行為經教育部懲處記二大過免職後,既經移送本院 ,基於禁止雙重處罰為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則於本院作成懲戒判決確定時,原行政懲處 處分即失其效力,自不生一行為二罰之問題。被付懲戒人以其業經教育部為行政懲處,如 再受懲戒處分,有受過度非難之虞等詞置辯,似有恐受一行為二罰之重複評價疑慮,殊屬 誤會。被付懲戒人其餘所提答辯,或不影響上開事實之判斷,或為僅可供衡酌處分輕重之 參考,均不能執以免責,上開違法事實,堪以認定。 -- 楊柳蒹葭覆水濱,徘徊南望倚闌頻;年光似鳥翩翩過,世事如棋局局新。 嵐積遠山秋氣象,月生高閣夜精神;驚飛一陣鳧鷲起,蓬葉舟中把釣人。                        ——【宋】釋志文《西閣・在孤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34.93.183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04817656.A.5D5.html

11/08 14:48, 3年前 , 1F
台女越想越不對勁
11/08 14:48, 1F

11/08 14:51, 3年前 , 2F
我的母校QQ
11/08 14:51, 2F

11/08 14:52, 3年前 , 3F
想吃JK沒吃成
11/08 14:52, 3F

11/08 14:56, 3年前 , 4F
揉胸不算性侵害吧
11/08 14:56, 4F

11/08 15:29, 3年前 , 5F
I撫了U
11/08 15:29, 5F

11/08 16:31, 3年前 , 6F
第一桶金get
11/08 16:31, 6F

11/08 16:39, 3年前 , 7F
人家只是喜歡英文字母U而已 你在幻想什麼
11/08 16:39, 7F

11/08 16:40, 3年前 , 8F
像我就喜歡C
11/08 16:40, 8F

11/08 17:44, 3年前 , 9F
UCCU
11/08 17:44, 9F

11/08 17:46, 3年前 , 10F
真的不如在家尻尻
11/08 17:46, 10F

11/08 18:31, 3年前 , 11F
應該是處男和處女才會有的情結…
11/08 18:31, 11F

11/08 19:53, 3年前 , 12F
板主到底要不要捅
11/08 19:53, 12F

11/08 21:00, 3年前 , 13F
洗文仔很煩
11/08 21:00, 13F

11/09 00:00, 3年前 , 14F
猴急
11/09 00:00, 14F

11/09 02:25, 3年前 , 15F
這女的是學張震嶽喔 I單U!
11/09 02:25, 15F

11/09 05:44, 3年前 , 16F
越想越不對
11/09 05:44, 16F

11/09 06:19, 3年前 , 17F
........
11/09 06:19, 17F

11/09 08:49, 3年前 , 18F
又是垃圾平權,根本是女權無限上綱
11/09 08:49, 18F

11/09 13:54, 3年前 , 19F
男生要保護好自己
11/09 13:54, 19F

11/09 17:40, 3年前 , 20F
小夢qq
11/09 17:40, 20F
文章代碼(AID): #1VfvBuNL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