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景文科大迎新活動變「淫」新 6學長姐逼脫衣舔醬判拘役

看板sex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3年前 (2020/10/13 11:42), 編輯推噓29(4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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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31121 2020-10-13 10:27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景文科技大學4個學系舉辦迎新活動,傳學長姐在戶外遊戲時要求新生交出內衣褲,迫使 多名新生不得不當中脫衣,又以懲罰遊戲輸家為由,將甜麵醬塗在新生額頭,硬逼另一名 新生去舔;新北地院認為6名擔任活動幹部的學長姐涉犯強制罪,審理後分判6人拘役20日 到40日不等刑期,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景文科大「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環境與物業管理系」、「應用外語系」和 「電子工程系」2016年10月在苗栗舉辦聯合迎新活動,由各系大三學生擔任幹部及主持活 動。 擔任活動召集人、副召集人、活動長、機動長、生活輔導長和主持人的6名學長姐明知要 求新生當中脫衣相當無理,仍在活動中加入腥羶色元素,並在「團結力量大」遊戲中,要 求新生交出一定數量的內衣褲;面對無理要求,新生雖然不願意,但遊戲勝負關乎積分和 團隊獎勵,加上主持人在一旁鼓動、施壓,因此不得不從。 另外,擔任機動長的大三學生在其他團康遊戲中,也以懲罰遊戲輸家為由,強勒新生脖子 ,並在新生的額頭塗上甜麵醬,要求另一名新生去舔。 事發後,策劃活動的6人被控妨害自由,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僅召集人和機動長承認犯錯 ,其他4人則分別以不在場、不是下令者等理由為自己辯護,但由於新生指證歷歷,加上 活動事先設計了「總召淫臉像狐狸」、「副召男友換不停」等隊呼,法院認定該活動在策 劃時已有性、情色趨向,認定6人都是共犯。 法院認為,迎新活動幹部本應基於友善正面態度協助新生與同儕互動、體驗團體生活,但 策劃遊戲的6人卻要求新生交出內衣褲,顯缺乏尊重他人意識,但念及6人均無前科,素行 尚可,部分被害人也表示不願追究,因此審酌個別的犯罪情節量刑,另考量召集人和機動 長犯後坦承等情,予以2人緩刑2年。 -- 註: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7 年原易字第 62 號刑事判決 事實 一、乙○○、癸○○、辛○○、子○○、庚○○於民國105 年間,均係景文科技大學三年 級學生,規劃執行該校「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環境與物業管理系」、「應用外語系」 、「電子工程系」四系聯合舉辦、於105 年10月7 日至9 日、在苗栗縣○○鄉○○村○○ 00號之西湖渡假村3 天2 夜之105 年度四系聯合迎新活動(下稱本案迎新活動)。乙○○ 擔任召集人,癸○○為副召集人,辛○○及子○○為活動長,庚○○為生輔長,並與辛○ ○擔任本案迎新活動第一日下午「團結力量大」活動之主持人,己○○亦為該校三年級學 生,參與本案迎新活動,擔任機動長。 (一)乙○○、癸○○、辛○○、子○○、庚○○依其等為新生時參加迎新活動之經驗,均 明知縱於本案迎新活動中規劃要求新生於同儕面前當眾脫衣交付隨身衣物此等常人不欲且 無義務為之之舉,然因參加本案迎新活動者均為該校新生,彼此並不熟稔,初次共同參加 本案迎新活動,為免遭受排擠,必會順從高年級之活動幹部指示、要求進行活動,且設置 「四色扣」機制,明定新生須熱情參與活動及努力玩任何關卡始可獲得四色扣,以求獲取 優先選擇禮物權,新生因恐遭責未為團隊爭取前揭福利,即會順從其等指示而為前開無義 務之事。遂於規劃本案迎新活動時,基於使人行無義務之事之犯意聯絡,於本案迎新活動 第一日下午「團結力量大」活動中,安排支援前線遊戲(即將新生分隊,主持人指示提出 特定數量物品,可提出相符數量物品者即得分),且容認該遊戲主持人辛○○、庚○○於 遊戲中提出任何物品之要求。嗣於105 年10月7 日下午,在西湖度假村戶外場地忘憂谷, 於「團結力量大」活動中舉行支援前線遊戲時,主持人辛○○、庚○○即要求各隊提出相 當數量之內衣、內褲,新生因不便於戶外場地及他人面前脫衣交付所著內衣、內褲,而不 欲依主持人指示而為,惟在場活動幹部即鼓動、施壓,使新生產生若不從之,將遭認不合 群或導致所屬團隊失分等負面形象,以此等心理壓力,迫使新生丑○○不得不從而行脫去 身上衣物交付內衣此等無義務之事(起訴意旨原僅略載強制對象為參與新生,後經檢察官 以108 年8 月23日補充理由書補充強制對象為丑○○)。 (二)己○○於105 年10月7 日,在所搭乘前往西湖渡假村之遊覽車上,於與同車新生進行 團康遊戲時,基使人行無義務之事之犯意,以懲罰遊戲輸家為由,自背後以手勒住壬○○ 脖子將壬○○頭部後拉,並將甜麵醬滴在壬○○額頭,要求遊戲輸家即新生戊○○舔壬○ ○額頭,使壬○○行該無義務之事。己○○復承前犯意,於遊戲輸家即新生丙○○嘴巴塗 上甜麵醬,強壓丙○○頭部使其親吻壬○○臉頰,使壬○○、丙○○行無義務之事。 理由 壹、有罪部分 二、認定事實之依據 (一)犯罪事實一(一) 1.被告乙○○、癸○○、辛○○、子○○、庚○○於105 年間,均係景文科技大學三年級 學生,規劃執行本案迎新活動,被告乙○○擔任召集人,被告癸○○為副召集人,被告辛 ○○、子○○為活動長,被告庚○○為生輔長,並與被告辛○○擔任本案迎新活動第一日 下午「團結力量大」活動之主持人,於105 年10月7 日下午,在西湖度假村戶外場地忘憂 谷,於「團結力量大」活動中舉行支援前線遊戲,主持人被告辛○○、庚○○即要求各隊 提出相當數量之內衣、內褲等情,業據被告乙○○、癸○○、辛○○、子○○、庚○○供 承在卷,且有景文科技大學105 年12月2 日景大賢秘字第1050011143號函所檢附本案迎新 活動相關資料可參,此部分事實首堪認定。 2.按刑法第304 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 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又所謂強暴,係指以實力 不法加諸他人,而所謂脅迫,固指以現實之加害要脅,然此等加害要脅、惡害通知,並不 限於當面直接言詞為之,若以行為舉措對被害人心理造成壓力使其不得不從,亦應認屬脅 迫。查:證人丑○○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為大一新生時有參加本案迎新活動。本案迎新 活動前有發卷附「注意事項」、「我們之間的小默契」、「四色扣介紹」等資料予伊,本 案迎新活動前伊知道依「四色扣介紹」內容,要熱情參與這三天活動、喊隊呼要喊最大聲 、看到人要跟人家打招呼、要遵守隊輔及工作人員的命令,如果違反我們之間的小默契, 就會被扣除,如果有配合就會有加分,拿到四色扣,如果違反,可能會扣除四色扣,前開 說明就是新生盡量配合獲取四色扣。在去程遊覽車上,每隊要想隊呼,本來伊那一隊想正 常隊呼,但隊輔學長姐說不夠勁爆,所以改成情色隊呼,其他隊後來也都是低級或與性有 關之隊呼,在車上、下車集合、吃飯前都會喊隊呼,喊最大聲才能先吃飯或有獎勵。在車 上玩團康活動,伊玩遊戲輸了,要被懲罰,被迫跟新生鄭XX磨鼻子,因伊已經結婚,便 向隊輔及其他學長姐表示伊已婚,不想接受此種懲罰,鄭XX也有女朋友,但隊輔及學長 姐表示要其等完成懲罰才要進行下一個活動,等於全車在等著其等完成懲罰,伊沒辦法拒 絕,且伊確定在鼻子碰鼻子時,有人從後面推伊頭,只是伊看不到是何人所為。伊在景文 科技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訪談所言實在。本案迎新活動在公開場所舉行支援前線遊戲 ,主持人被告辛○○、庚○○要求各隊提供女生內衣因為有限時,大家要搶快,所以要在 當下脫下內衣,伊不願意在公開場合脫內衣,隊上也有人不願意脫,伊有向帶隊學長姐反 映感覺不舒服不想要,但學長姐表示這樣還好,其等以前玩更過火,本案被告及隊輔便在 旁帶動希望其等脫,沒有任何一位本案被告阻止此種情況,當時氛圍是要大家爭取加分即 四色扣,不配合就得不到四色扣,會損害團隊分數,伊在此種情境壓力、慫恿下,怕影響 團隊分數才脫內衣,伊覺得很不舒服。且本案迎新活動中若想上廁所,須經學長姐同意, 學長姐也會跟到廁所外等候,靜態或動態活動時手機會被收走集中管理,縱使在活動中間 將手機發還,隊輔亦會要求其等不要使用。學長姐有說如果違規,會沒收四色扣,伊與新 生壬○○、鄭XX比較熟,就伊所知,壬○○、鄭XX也覺得不舒服,第一天晚上其等與 其他多位新生即不想繼續參與欲提前離開本案迎新活動,但遭阻止,學長姐要求要家長來 接始可離開,當晚校方一位主任或組長前來,其等向該校方人員表示想離開,其表示會向 學長姐溝通,希望其等留下,但其等仍覺得不高興想走,後來聯絡導師前來處理等語。證 人丑○○為參與本案迎新活動中「團結力量大」活動中支援前線遊戲之大一新生,且最後 確有提出遊戲主持人所要求之內衣,其前開證述交出內衣時之自身感受,自屬有據。況衡 諸常情,一般女性當無可能願意在公開場合脫衣或交付內衣此等貼身衣物予人,益徵證人 丑○○證稱其原不願意,係因學長姐鼓吹氛圍而脫衣交付內衣一節符合情理堪認信實。依 其所述,於本案迎新活動前,業經告知於活動中盡量熱情參與、遵守隊輔及工作人員指示 等規範以爭取獲得四色扣機會,若未遵守活動規範,將遭扣除所得四色扣,於前往本案迎 新活動目的地車程中,尚因曾不配合隊輔、學長姐指示實施懲罰內容造成他人等候,其為 免此等僵局而順從指示,前開情節,均已舖陳塑造相當學長姐權威及同儕壓力,而丑○○ 於參與支援前線遊戲時,本不願意交付內衣,惟因周圍學長姐鼓吹,形成其若不允,恐將 遭認影響團隊成績之氛圍,因而不得不為,可見遊戲當時周遭學長姐鼓吹氛圍,已對丑○ ○造成相當心理壓力,使其不得不從。故丑○○所為脫衣交付內衣此等無義務之舉,確因 遭受心理壓力之脅迫後所為無疑。 3.被告乙○○、癸○○、辛○○、子○○、庚○○就犯罪事實一(一)強制犯行有犯意聯絡 、行為分擔,論述如下: ⑴證人即共同被告乙○○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為本案迎新活動總召,負責統籌本案迎新 活動,被告癸○○為副召,協助伊統籌本案迎新活動,被告辛○○、子○○為活動長,負 責規劃本案迎新活動,本案迎新活動由總召、副召及2 位活動長討論後再向其他幹部公布 。本案迎新活動前幹部間曾召開3至4次行前會議,會議中大略討論活動及遊戲流程,卷附 本案迎新活動資料係本案迎新活動幹部分工製作,除其中「我們之間的小默契」所列第十 點(即三天中只要聽到「注意」學員們請覆頌「總召淫臉像狐狸」、「有沒有問題」學員 們請覆頌「副召男友換不停」),係本案迎新活動工作人員想好內容後交由幹部投票表決 決定,及「四色扣介紹」、「四色扣獲取方法」部分,只是將物品改為四色扣外,其餘內 容均是參考學校之前迎新活動資料製作而成,之前迎新活動就出現腥羶色狀況。本案迎新 活動幹部均知行程及活動內容,「團結力量大」活動中會玩支援前線遊戲,就是主持人要 求提出一定數量物品。本案迎新活動之支援前線遊戲時,伊站的位置比較後面,學員提供 的東西會排在地上,伊沒有印象有聽到也不太記得主持人何時要學員提供內衣褲,但伊有 看到學員拿出內衣褲,應該有要求提供內衣褲等語。 ⑵證人即共同被告癸○○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擔任本案迎新活動副召,負責文書及協助 總召統籌活動,本案迎新活動開過3 、4 次行前會議規劃活動流程內容,本案迎新活動資 料於本案迎新活動前即已擬好,本案迎新活動當天發給學員,他卷二「我們之間的小默契 」文件係本案迎新活動資料之一,內容係參考校規、之前學長姐之資料及其等自己發想而 來,其中第十點記載「三天中只要聽到『注意』學員們請覆頌『總召淫臉像狐狸』、『有 沒有問題』學員們請覆頌『副召男友換不停』」,係各小隊提出,由幹部從中挑選而來。 本案迎新活動期間伊聽到小隊呼喊帶有性暗示口號,第一天下午團康活動中有在戶外場地 忘憂谷舉行支援前線遊戲,就是主持人被告辛○○、庚○○要求各隊提出一定數量物品, 最快提出者可獲得獎勵,支援前線遊戲開始時伊在場,後來送老師離開園區及帶新生上廁 所,中間一段時間不在場,伊沒看見有人脫內衣褲,但看見有人將內衣褲穿起,有學妹要 穿內衣,其等要拿東西給他遮等語。 ⑶證人即共同被告辛○○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為本案迎新活動活動長,與另一位活動長 被告子○○負責討論安排行程,安排後須交予總召、副召及各幹部看過,覺得沒問題才確 定。本案迎新活動前有事先籌畫,開過3 次籌備會議,有討論要玩支援前線遊戲,本案迎 新活動時,有在戶外忘憂谷玩支援前線遊戲時,伊與被告庚○○為主持人,當時有下指令 要小隊交出內衣褲,伊忘記係伊或被告庚○○下此指令,下完指令後,有些新生直接拿衣 服擋一下,有些去旁邊換,然後交出內衣褲。本案迎新活動期間,伊有聽到有小隊喊性暗 示口號,他卷二「我們之間的小默契」文件係本案迎新活動資料之一,內容係參考之前學 長姐之資料修改而成,其中第十點記載「三天中只要聽到『注意』學員們請覆頌『總召淫 臉像狐狸』、『有沒有問題』學員們請覆頌『副召男友換不停』」,係其等要求隊輔想, 然後投票決定,並非沿用學長姐資料,本案迎新活動設有四色扣獎勵,新生在活動中達成 要求可獲得四色扣,最後伊獲得最多四色扣者可以選禮物,設計四色扣目的是要讓新生積 極參與遊戲,此份資料於本案迎新活動出發前有發給幹部及新生,籌備會議時有要各隊隊 輔先想隊呼,怕新生想不到,所以先想以預備等語。 ⑷證人即共同被告子○○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為本案迎新活動活動長,被告辛○○亦為 活動長,都負責安排活動流程,基本上都照之前學長姐的資料及活動進行方式進行,沒有 做太大更改,跟以前差不多,伊與被告辛○○會把想到的內容告知總召、副召,其等4 人 即總召、副召、2 位活動長討論後才告訴其他工作人員,其等4 人有共識活動流程、內容 、方向均比照之前迎新活動,本案迎新活動前有事先籌畫,有討論要玩支援前線遊戲,就 是主持人要求提出一定數量物品,各隊湊齊物品數量後交到前面。本案迎新活動在草坪忘 憂谷舉行支援前線遊戲,主持人為被告辛○○、庚○○,玩遊戲時伊有一半時間不在,主 持人下指令時伊不在場,遊戲快結束時伊才回來,看到有男女脫內衣褲,要將內衣褲穿上 的狀況,伊也有看到一個女性新生沒穿內衣,很多人圍著該女生幫她遮,該女生在穿衣, 伊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中稱支援前線遊戲時有看到3 個男性新生脫褲子(見他卷一 第153 頁背面)等情,的確是當時的狀況。他卷二「我們之間的小默契」文件於本案迎新 活動前有發給新生看,除第十點外,其餘內容係參考之前學長姐之資料修改而成,第十點 記載「三天中只要聽到『注意』學員們請覆頌『總召淫臉像狐狸』、『有沒有問題』學員 們請覆頌『副召男友換不停』」,係其等想一些比較好記內容,讓新生認識其等。本案迎 新活動設有四色扣獎勵模式,希望新生盡力參與遊戲活動以獲得四色扣,最後獲得最多四 色扣者可以選禮物。本案迎新活動期間,伊好像有聽到小隊喊性暗示口號,但伊並沒有記 得很仔細,伊為大一新生時有參加迎新活動。有小隊喊性暗示隊呼口號,也有玩支援前線 遊戲,當時學長姐也有要求提出內衣褲等語。 ⑸證人即共同被告庚○○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為本案迎新活動生輔長,另與被告辛○○ 一起擔任本案迎新活動支援前線遊戲主持人,支援前線遊戲就是主持人要求提出一定數量 物品,各隊湊齊物品數量後可獲獎勵。本案迎新活動在忘憂谷舉行支援前線遊戲,伊與被 告辛○○均有下達提出內衣褲之指令,亦有小隊提出內衣褲,本案迎新活動期間,伊有聽 到小隊喊性暗示口號等語。 ⑹依證人乙○○、癸○○、辛○○、子○○前開所述,其等於本案迎新活動前確有召開籌 備會議,且本案迎新活動之行程、內容、走向等,雖由活動長被告辛○○、子○○為初步 計畫,然嗣後均經總召即被告乙○○、副召即被告癸○○及2位活動長即被告辛○○、子 ○○4 人討論後始確定,可見被告乙○○、癸○○、辛○○、子○○4 人對本案迎新活動 內容均有認識且達成共識。再證人被告乙○○、癸○○、辛○○、子○○均證稱本案迎新 活動行程、內容、資料除小部分即「我們之間的小默契」第十點與總召、副召應答內容及 替換獎勵物品為四色扣之變動外,其餘均係依循之前迎新活動狀況,而證人乙○○證述之 前迎新活動即有腥羶色狀況,證人癸○○、辛○○、子○○均證稱其等之前參加之迎新活 動亦有要求提供內衣褲情形,佐以本案迎新活動於行前交予新生之資料中,「我們之間的 小默契」第十點記載「三天中只要聽到『注意』學員們請覆頌『總召淫臉像狐狸』、『有 沒有問題』學員們請覆頌『副召男友換不停』」,此等內容無異要求應答者不時宣稱總召 外表猥褻姦淫、副召水性楊花,衡諸一般社會觀念,此等應答即有腥羶情色導向。更進者 ,證人癸○○、辛○○、子○○、庚○○均證稱於本案迎新活動中,聽到有小隊呼喊性暗 示口號或隊呼,證人丑○○另證述伊小隊本欲以一般正常內容為隊呼,但經學長姐不允, 才換成情色隊呼,其他小隊亦均係低級或與性有關之隊呼。可見參與本案迎新活動之新生 確有使用與性、情色相關之隊呼,且非僅一有此情況。而本案迎新活動雖於西湖度假村此 等休閒場所舉辦,然此僅欲使新生非以課堂正式、嚴肅方式參與,惟此活動畢竟為學校舉 辦之團體活動,參與者多為該校新生,彼此並非至親或十分熟稔之關係,衡情若非經引導 、要求,參與之新生絕無可能於此情境下無端發想呼喊與性相關及帶有情色之言語,況縱 確有新生提議與性相關或情色隊呼,殊難想像其餘隊友亦均應允而採用,更遑論不只一隊 使用與性、情色相關隊呼。故雖證人乙○○、癸○○、辛○○、子○○、庚○○均未證稱 係幹部、隊輔要求新生為情色或性暗示隊呼,然證人丑○○明確證述係應隊輔要求而產生 情色隊呼一情,相較之下,證人丑○○證述情節始符情理。本案迎新活動之隊輔既須帶領 各隊,其等顯須知悉本案迎新活動內容走向,佐以證人被告乙○○、癸○○、辛○○、子 ○○前開所述,其等4 人確認本案迎新活動內容等情後告知其他人員,可見隊輔要求新生 呼喊情色或性暗示隊呼之舉應係因應被告乙○○、癸○○、辛○○、子○○等人所定本案 迎新活動方向,據此可知被告乙○○、癸○○、辛○○、子○○策劃本案迎新活動時,即 有將之導向帶有與性、情色相關之方向。則縱其等並未細究支援前線遊戲主持人所欲要求 物品,惟主持人被告辛○○、庚○○要求新生交出內衣褲,導致新生在戶外場地脫衣以達 需求此等裸露、情色、腥羶之情,均在其等預想及有意使其實現意思之內。又被告庚○○ 雖未參與安排、規劃本案迎新活動,然其為支援前線遊戲主持人,且為屬幹部之生輔長, 證人乙○○、癸○○、辛○○、子○○均證述有將其等決定之本案迎新活動行程內容方向 等事項告知幹部,被告庚○○顯然知悉本案迎新活動之走向,且其自承於支援前線遊戲時 要求新生交付內衣褲,其此等要求應係與被告乙○○、癸○○、辛○○、子○○告知本案 迎新活動方向達成共識,進而於本案迎新活動中加以實現。是被告乙○○、癸○○、辛○ ○、子○○、庚○○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至明。 4.本案迎新活動中支援前線遊戲係於第一天下午在戶外場地忘憂谷舉行一節,業經證人被 告乙○○、癸○○、辛○○、子○○、庚○○證述明確,參與新生必無可能於遊戲進行當 中隨身攜帶本案迎新活動所備換洗衣服,而忘憂谷離廁所甚遠,步行至少需數分鐘,且證 人乙○○、癸○○、辛○○、子○○尚且證述因恐新生迷路、發生意外,故要求新生欲至 廁所需告知幹部、隊輔等學長姐,遊學長姐陪同等情,亦有證人被告乙○○、癸○○、辛 ○○、子○○證述在卷可按(見,則被告乙○○、癸○○、辛○○、子○○、庚○○顯然 知悉要求參與支援前線遊戲之新生交出內衣褲時,必定須當場脫去外衣褲始可取得所著內 衣褲已交付。而被告乙○○、癸○○、辛○○、子○○、庚○○於本案迎新活動時已是大 學學生,依其等智識程度及生活經驗,當知與其等幾近同齡之新生必定不願於大庭廣眾之 下寬衣解帶,其等仍提出此要求,自可認知所為係要求新生為無意願且無義務之事。 5.證人辛○○於本院審理時證稱:本案迎新活動設有四色扣,新生在活動中達成要求可獲 得四色扣,最後獲得最多四色扣者可以選禮物,設計四色扣目的是要讓新生積極參與遊戲 等語,證人子○○於本院審理時證稱:本案迎新活動新活動設有四色扣獎勵模式,希望新 生盡力參與遊戲活動以獲得四色扣,最後獲得最多四色扣者可以選禮物等語。且有卷附本 案迎新活動資料中四色扣介紹及四色扣獲取方法,可佐證人子○○、辛○○前開證述內容 。觀諸前揭四色扣介紹中提及「在這活動三天中,只要你們積極參與任何活動,就可以向 我們索取四色扣。四色扣的基本最低面額是一個為一單位。在我們活動最後一天,我們的 壓軸節目就是禮物競標,四色扣最多者,將獲得優先選擇權,大家都是成年人,禮物絕對 豐富不敷衍,流行性衣物,或是超大獎電子通訊產品,大家要好好加油,努力獲取四色扣 吧」,而獲取四色扣方法則為「一、熱情參與這三天活動。二、為小隊努力玩任何關卡。 三、小隊名小隊呼喊大最大聲。四、有禮貌(看到任何幹部或是工作人員努力打招呼)。 五、守規矩(服從小隊輔及工作人員命令)。六、如有違反【我們之間的小默契】將視情 況扣除。」,可見需經由熱情參與活動、為小隊努力完成任何關卡,始可獲取四色扣,換 言之,若不參與活動,不協助或不努力完成關卡,則將無法獲取四色扣,因而喪失優先選 擇禮物機會。前開四色扣規定,美其名係促使新生參與活動,然另方面即是宣告新生若未 為前開熱情參與活動、為小隊努力完任何關卡等各種得以獲取四色扣之舉,或經他人鼓吹 、慫恿為前開獲取四色扣行為仍不為,即是導致無法獲取足以優先選擇禮物原因之一,前 揭舉措即足對新生形成相當心理壓力,迫使其等必須參與活動。此由證人丑○○前開證述 當時氛圍是要大家爭取四色扣,不配合就得不到四色扣,會損害團隊分數,其在此種情境 壓力、慫恿下,怕影響團隊分數才脫內衣一節可得驗證。而脅迫者,不限直接出言威脅, 倘行為人所為足使對方感受不利情境,亦應認屬之。被告乙○○、癸○○、辛○○、子○ ○、庚○○利用前揭四色扣機制等情,對新生丑○○形成心理壓力,此等情狀即應該當脅 迫無疑。 6.下列事證不足為被告有利認定 ⑴證人乙○○於本院審理時雖曾證稱:伊忘記有無於行前會議中討論支援前線遊戲時要求 提出內衣褲等語,然又證稱:遊戲開始前好像有跟伊提過要求提供內衣褲之事等語,但於 同一庭期另改稱:伊忘記有無與學員對過要叫參與者提供內衣褲等語,並無開會討論要求 提供內衣褲,要求學員提供內衣褲,伊不清楚是大家一起想抑或主持人在活動中自我發揮 等語。證人乙○○對本案迎新活動前是否明確知悉將於支援前線遊戲中要求新生提出內衣 褲一節所述反覆,其前開證述難認信實。況縱被告乙○○、癸○○、辛○○、子○○於本 案迎新活動前並未詳細討論支援前線遊戲中要求新生提出之物品名稱,然其等既已確立本 案迎新活動方向與性、情色相關,則支援前線遊戲主持人被告辛○○、庚○○要求新生交 出內衣褲之舉,均在其等犯意範圍,無礙本院之認定。 ⑵證人癸○○於本院審理時證稱:本案迎新活動期間伊聽到各小隊呼喊帶有性暗示口號, 但當下沒想那麼多,因為大家已經想好確定使用該等隊呼,沒辦法突然更換等語。然證人 癸○○於本院審理時另證稱:出發前有請各小隊輔想隊呼,以備隊員想不到隊呼時可以使 用,行前會議時要求隊輔交出每隊隊呼給其等看過等語。則本案迎新活動前既要求隊輔設 想隊呼,設若其等並無預定或不容許性暗示隊呼口號,而一般社會規範,均知不得任意對 他人出言與性相關或含有情色之言語,以免構成性騷擾之虞,故禁止使用性暗示或與性相 關之不雅口號之舉甚為正當,本案迎新活動幹部及隊輔當可要求新生更換,倘若新生一時 無法思得其他隊呼,即可以隊輔所想隊呼代之,除非隊輔所想之隊呼亦均與性、情色相關 ,始會導致均以此等與性、色情相關言語為隊呼。是並無證人癸○○所稱無法突然更換之 情,其前開證述,要與事理不符,當無可採。 ⑶證人乙○○於本院審理時雖證稱:規劃本案迎新活動時,並沒有特別一定要腥羶色等語 ,然其於同一庭期亦證稱:伊認為前開「我們之間的小默契」所列與總召、副召對話內容 不算腥羶色等語,則其所認腥羶色標準符合情理,即非無疑。況綜合觀察本案迎新活動中 要求新生與總召、副召互動言語,使用與性、情色相關隊呼等節,足認本案迎新活動走向 係與性、情色相關之腥羶色走向,故證人乙○○前開證述不足為被告乙○○、癸○○、辛 ○○、子○○、庚○○有利之認定。 7.依前各節,可認被告乙○○、癸○○、辛○○、子○○、庚○○間有強制犯行之犯意聯 絡,且為強制行為分工,其等共犯強制犯行足以認定。 (二)犯罪事實一(二) 被告己○○於本院審理時對犯罪事實一(二)坦承不諱,且有證人壬○○於警詢、檢察官偵 查中及本院審理時、證人丙○○於檢察官偵查中、證人巳○○於檢察官偵查中及本院審理 時之證述可資佐證,足認被告己○○前開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信為真。 (三)綜上所述,本件事證明確,被告乙○○、癸○○、辛○○、子○○、庚○○所為犯罪 事實一(一);被告己○○所為犯罪事實一(二)犯行洵堪認定,自應依法論科。 貳、無罪部分 一、公訴意旨另以:被告己○○、丁○○於105 年間,均係景文科技大學三年級學生,並 負責本案迎新活動。被告己○○、丁○○均擔任本案迎新活動之幹部。於105 年10月7 日 活動首日,被告己○○、丁○○與乙○○、癸○○、辛○○、子○○、庚○○明知活動參 與者均為當年度新生,利用新生彼此並不熟稔,初至陌生環境,如心理狀態受壓制時,又 無處討論、求救,則難以意識到個人內心之真正意願,而屈從放棄反抗等特性,仍基於犯 意之聯絡,共同要求參與新生交出個人手機,以斷絕其等與外界溝通,營造使參與新生易 受同儕壓力或影響,受迫同意而為意思自由時不願為之事之氛圍,以便共同強制參與新生 行以下無義務之事,利用大地活動支援前線遊戲(遊戲方式:由主持人辛○○、庚○○要 求各小隊提供物品,若可提供之小隊即贏得比賽),共同基於強制之犯意聯絡,先推由主 持人辛○○、庚○○要求各小隊提供個人身著之內衣、內褲等隱私物品,如有不從,則乙 ○○等7 人便從旁以「放不開」、「就差你這件」、「過去便是這麼玩」等諷刺語言,或 不從之人應負起遊戲勝敗責任等言論,使活動參與新生心理上產生無形壓力,進而無法按 個人自由意志決定,不得不遵從脫卻身上隱私衣物,行該無義務之事,因認被告己○○、 丁○○均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罪嫌云云。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 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 文。次按刑事訴訟法第161 條於91年2 月8 日修正公布,其第1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 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 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 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 無罪判決之諭知。 三、次按犯罪事實之認定,係據以確定具體的刑罰權之基礎,自須經嚴格之證明,故其所 憑之證據不僅應具有證據能力,且須經合法之調查程序,否則即不得作為有罪認定之依據 。倘法院審理之結果,認為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而為無罪之諭知,即無前揭第154 條第2 項所謂「應依證據認定」之犯罪事實之存在。因此,依同法第308 條前段規定,無罪之判 決書只須記載主文及理由。而其理由之論敘,僅須與卷存證據資料相符,且與經驗法則、 論理法則無違即可,即使不具證據能力之傳聞證據,亦非不得資為彈劾證據使用。故此所 使用之證據亦不以具有證據能力者為限,是以就傳聞證據是否例外具有證據能力,尚無須 於理由內論敘說明。 四、公訴人認被告己○○、丁○○涉犯刑法強制罪嫌,係以被告己○○於景文性平會調查 程序中坦承:如果參與活動新生拒絕,伊便會改要他們去舔他人額頭或耳朵,並以「出來 玩,就是要玩開一點」等語刺激新生,使新生認知縱使可以拒絕,但拒絕後所變更之懲罰 方式仍大同小異,在無法避免懲罰之情況下,尚須聽聞挑釁言語,或必須負責遊戲成敗責 任時,極易使新生在孤立無援狀態下導致心理意思表示受無形壓制,甚至予以屈從,或甚 至完全無法意識到自己的意志決定已受壓制,且同案被告乙○○等7 人利用沒收香菸或限 制新生自由活動範圍,以壓制新生的意思自由進而產生心理控制一事,又據證人甲○○、 辰○○於性平會調查程序,證人鄭XX於警詢及性平會調查程序,及證人卯○○於警詢中 證述詳實為其主要論據。訊據被告己○○、丁○○固坦承有於前開時、地參加本案迎新活 動之事實,惟堅詞否認有何強制犯行。被告己○○辯稱:伊並未參加本案迎新活動前之策 畫,伊雖有參加支援前線遊戲,但係因主持人問有無要額外加分,因無新生欲提供內衣褲 ,伊未強迫新生,所以伊才自己提供內褲等語。被告丁○○辯稱:伊並未參加本案迎新活 動前之策畫,亦未參與支援前線遊戲,伊在後方顧水及確認餐點,伊沒有強迫新生提供內 衣褲等語。 四、經查: (一)被告己○○、丁○○於105 年間,均係景文科技大學三年級學生,被告己○○為本案 迎新活動機動長,被告丁○○本案迎新活動為生輔長,其等均有參加本案迎新活動,本案 迎新活動於105 年10月7 日下午,在西湖度假村內戶外場地忘憂谷,於「團結力量大」活 動中舉行支援前線遊戲,主持人辛○○、庚○○要求各隊提出相當數量之內衣、內褲等情 ,業據被告己○○、丁○○自承在卷,且有證人即同案被告乙○○、癸○○、辛○○、子 ○○、庚○○證述可參,復有景文科技大學105 年12月2 日景大賢秘字第1050011143號函 所檢附本案迎新活動相關資料可按,此部分事實首堪認定。 (二)被告己○○、丁○○均辯稱其等並未參與本案迎新活動規劃事宜,此節亦與證人乙○ ○、辛○○、子○○於本院審理時證述本案迎新活動前有召開籌備會議,由活動長辛○○ 、子○○初步規畫本案迎新活動之行程、內容、走向等,再與總召乙○○、副召癸○○討 論後確定等情相符,可見被告己○○、丁○○並未參與本案迎新活動事前規劃。再證人被 告癸○○、辛○○、子○○、庚○○於本院審理時均證述於本案迎新活動前,並未明確、 具體討論支援前線遊戲之主持人會要求新生提出何種物品等語,則並無證據可認被告己○ ○、丁○○知悉本案迎新活動所欲實施之「團結力量大」或其中支援前線遊戲活動具體走 向為何、是否欲使新生為無義務之事、以何方式使新生無義務之事等情,更遑論其等就上 開情事與被告乙○○、癸○○、辛○○、子○○有犯意之聯絡。 (三)再被告己○○於景文科技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訪談時雖稱:玩遊戲,其有要求女 生或男生去舔人家的人中,人家不願意,伊凹了半天,變成舔額頭,然後要求舔耳朵,有 說出來玩,就是要玩開一點等語。然觀諸其前開陳述,並未提及係於何遊戲中為該等舔人 中、額頭、耳朵之要求,於何情況下稱出來玩,就是要玩開一點等語,尚難逕認其係指參 與支援前線遊戲時之狀況,此節尚不足為被告己○○與被告乙○○、癸○○、辛○○、子 ○○、庚○○共犯犯罪事實一(一)強制犯行之佐證。 (四)證人甲○○於本院審理時證述:在支援前線遊戲時,伊並未脫內衣等語,證人辰○○ 於本院審理時證述:在支援前線遊戲時,伊並未脫內褲亦未交內褲等語,故其等並未為犯 罪事實一(一)所示無義務之事,縱其等證述其等於支援前線遊戲時之感受狀態,亦與強制 罪要件有別。證人卯○○於警詢時僅證述「(問:你能否詳述當時迎新的過程?). . . 在玩支援前線(要聽主持人的指令,提供主持人要的東西) 的遊戲時,還有要求要提供胸 罩、內褲等」、「(問:你稱被要求喊奇怪口號,是否是遭到強迫?)他們沒有直接強迫 就是用同儕的壓力,互相比賽的壓力要求我們喊」,其並未證述支援前線遊戲時之具體情 形,尚無法佐證有何強制之情。證人鄭XX就支援前線遊戲部分於警詢及檢察官偵查中僅 證述陳啟程和另一名不知名幹部發號司令要求我們脫衣服、內衣褲等語,而於景文科技大 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時亦未明確陳述其有無脫及交付內衣褲(見他字卷一第82至88頁) ,則其是否有為犯罪事實一(一)所示無義務之事尚有未明。再證人鄭XX雖於景文科技大 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證稱「像彩垣,他原本不想脫,可是學姐就一直問他,他被問到快 哭了,因為旁邊的會叫,說什麼差你一件啊什麼的,所以反正到最後也脫下內衣交出去。 真的讓人很生氣」等語(見他字卷一第84頁背面),然其並未指出係何人詢問、要求丑○ ○脫下、交出內衣,自無法佐證被告己○○、丁○○有何使丑○○脫衣交付之舉。況前揭 證人證述內容,並未提及被告己○○、丁○○與被告乙○○、癸○○、辛○○、子○○、 庚○○就犯罪事實一(一)強制犯行有何犯意聯絡、分工實施之情,故前開證人證述內容尚 不足為公訴意旨所指被告己○○、丁○○涉犯犯罪事實一(一)強制犯行之證明。 五、綜上所述,公訴意旨所舉上開事證,無法證明被告己○○、丁○○與本案迎新活動其 他幹部即乙○○、癸○○、辛○○、子○○、庚○○就犯罪事實一(一)所示強制犯行有犯 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尚難認其等共犯公訴人指訴之上揭犯行,被告己○○、丁○○所辯渠 等並無強制之犯行云云,應堪採信。被告己○○、丁○○此部分犯罪尚屬不能證明,應為 無罪之諭知。 -- 淩波不過橫塘路,但目送、芳塵去。錦瑟年華誰與度? 月橋花院、瑣窗朱戶,只有春知處。 飛雲冉冉蘅皋暮,彩筆新題斷腸句。若問閒情都幾許? 一川菸草、滿城風絮,梅子黃時雨。                   ——【北宋】賀鑄《青玉案・凌波不過橫塘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35.92.67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02560527.A.77F.html

10/13 11:42, 3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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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1:47, 3年前 , 2F
學店素質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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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1:48, 3年前 , 3F
判決書太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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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1:50, 3年前 , 4F
已經省略證據能力、論罪欄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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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1:51, 3年前 , 5F
幹嘛浪費時間讀書..直接去酒店上班不就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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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18, 3年前 , 6F
直接安排學長姊跟新生做愛就好啦.. 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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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21, 3年前 , 7F
懂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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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32, 3年前 , 8F
我們之間的小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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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46, 3年前 , 9F
學長學長直接做愛給大家看不就好了 更刺激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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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47, 3年前 , 10F
呵呵,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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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07, 3年前 , 11F
直接去swag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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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2, 3年前 , 12F
這些學長姐真的是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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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3, 3年前 , 13F
猴子抓去關一關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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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3, 3年前 , 14F
去學店浪費4年出來有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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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3, 3年前 , 15F
這個意思是判決書出來大家也都畢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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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8, 3年前 , 16F
學店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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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22, 3年前 , 17F
新北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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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24, 3年前 , 18F
怎麼不直接拍SOD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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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29, 3年前 , 19F
糞校不意外 好像每年都有這種新聞欸笑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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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36, 3年前 , 20F
該校好像也不是第一次上這種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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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01, 3年前 , 21F
哈哈哈哈,景文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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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01, 3年前 , 22F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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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06, 3年前 , 23F
雖然說不要老套 那你為何不直接多人運動就好 搞這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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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06, 3年前 , 24F
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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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33, 3年前 , 25F
電子系就算了 其他女生很多的系也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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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35, 3年前 , 26F
好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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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35, 3年前 , 27F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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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5:12, 3年前 , 28F
加入紅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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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5:16, 3年前 , 29F
要打砲直接搞就好弄這些有的沒的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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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5:16, 3年前 , 30F
這新聞有印象 但也太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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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5:31, 3年前 , 31F
現在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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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5:39, 3年前 , 32F
第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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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5:54, 3年前 , 33F
超不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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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05, 3年前 , 34F
所以告了,纏訟4年才有結果,而且結果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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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14, 3年前 , 35F
難怪當初學長說辦系活動都從頭硬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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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21, 3年前 , 36F
學店假鬼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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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29, 3年前 , 37F
台灣治安很好?還有空抓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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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07, 3年前 , 38F
請問有人看完全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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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20, 3年前 , 39F
為啥這案子要花4年才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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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24, 3年前 , 40F
爛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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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24, 3年前 , 41F
無聊,抓這活動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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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30, 3年前 , 42F
智障,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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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38, 3年前 , 43F
抓這個當然是因為有人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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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8:03, 3年前 , 44F
現實有人去做智障處男的幻想遊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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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8:31, 3年前 , 45F
要你吃屎就吃不要浪費錢交學費了吧
10/13 18:31, 45F

10/13 18:40, 3年前 , 46F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10/13 18:40, 46F

10/13 18:47, 3年前 , 47F
這所是哪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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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43, 3年前 , 48F
新北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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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41, 3年前 , 49F
有這學校喔?在那
10/13 20:41, 49F

10/13 20:42, 3年前 , 50F
學店生沒錢去酒店,只好對新生下手了
10/13 20:42, 50F

10/13 20:48, 3年前 , 51F
金變態 欸現在入學還來得及嗎
10/13 20:48, 51F

10/13 20:59, 3年前 , 52F
105年的案子辦到現在
10/13 20:59, 52F

10/13 21:00, 3年前 , 53F
唉 可憐哪 整個大學膽戰心驚跑法院
10/13 21:00, 53F

10/13 21:00, 3年前 , 54F
玩的太過火囉qq
10/13 21:00, 54F

10/13 21:22, 3年前 , 55F
這是有人去告的吧...
10/13 21:22, 55F

10/13 22:17, 3年前 , 56F
景文 就是笑話
10/13 22:17, 56F

10/13 22:36, 3年前 , 57F
笑死 活該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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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40, 3年前 , 58F
都畢業了,還在判,盤子
10/13 22:40, 58F

10/13 22:45, 3年前 , 59F
傻眼這案子也拖太久 新生都畢業了==
10/13 22:45, 59F

10/13 22:57, 3年前 , 60F
判真輕,拘役20-40天還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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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27, 3年前 , 61F
這起碼有五年了吧?
10/13 23:27, 61F

10/13 23:36, 3年前 , 62F
笑死 這類學校為何還在
10/13 23:36, 62F

10/14 00:28, 3年前 , 63F
當年新生都畢業了,現在才判決出來!?
10/14 00:28, 63F

10/14 00:38, 3年前 , 64F
讀這種科大,花錢沈淪又浪費生命,扼殺年輕人的墳場
10/14 00:38, 64F

10/14 00:39, 3年前 , 65F
有這種科大,真的不缺敵人
10/14 00:39, 65F

10/14 00:40, 3年前 , 66F
哪所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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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店素質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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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蠻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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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了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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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店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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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姐口味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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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召淫臉像狐狸,副召男友換不停 很有梗啊,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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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眾啦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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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好奇不參加是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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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沒報還不知道有這間學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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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每年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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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學校永遠就是爛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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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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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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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文這種爛學校也有人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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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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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轉大學的新生真的是最沒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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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姐直接迎新幹給學弟妹看是好主意,反正都這麼有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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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的思想還死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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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VXI8FT_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