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OL稱「身體習慣男方」卻告性侵 男網友罪證不足不起訴

看板sex作者 (Keep The Faith)時間4年前 (2019/11/13 21:57), 編輯推噓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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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稱「身體習慣男方」卻告性侵 男網友罪證不足不起訴 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76207 2019-11-13 12:26〔記者黃捷/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OL在交友軟體上認識陳姓男子,兩人約出去唱歌,同時飲酒助興, OL醉後隨著陳男回家,兩人並發生性關係。 OL認為陳男趁她喝醉下手,提告乘機性交,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 認為OL當時並非沒有自主能力,且案發隔天出門時兩人還有親暱行為, 不符合性侵被害人的反應,遂依罪證不足,處分陳男不起訴。 這名20多歲的OL指控,今年7、8月間她在交友軟體上認識陳男,聊天聊得很開心, 所以約出來碰面,並到好樂迪飲酒唱歌,但她喝醉後只記得自己吐了一次, 後來的事就不太記得,印像中好像發生2次性關係,一次因酒醉意識不清,另一次則因 「身體已經習慣男方」, 且恰逢生理期受慾望才會讓對方得逞。 不過,陳男到案後否認性侵,辯稱並未違反OL意願,全都是合意性交。 檢察官調閱好樂迪及陳男住處社區的電梯監視器,發現OL離開好樂迪時還能自己行走, 並非全無意識,且隔天兩人出門時,OL在電梯裡面還「捏」一下陳男臉頰, 好像在撒嬌,親暱互動完全不像性侵被害人的反應, 遂認定罪證不足,處分陳男不起訴。 台北一名OL與網友陳男碰面,酒後發生性關係,控告陳男乘機性交, 台北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記者黃捷攝) https://i.imgur.com/23IymB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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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推台女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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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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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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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ㄧ定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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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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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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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又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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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判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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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錢談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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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要懂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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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是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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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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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說不要 身體倒是挺誠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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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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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真的要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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