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載小六女翹課嘿咻 大學肄業男生逃過牢獄之災

看板sex作者 (朋友56)時間4年前 (2019/11/13 13:06),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載小六女翹課嘿咻 大學肄業男生逃過牢獄之災 小鎮(化名)大學肄業,去年底由FB認識小六生「阿丹」(化名),兩人聊得來,有次小 鎮送早餐到學校(中市某國小)給阿丹,沒想到阿丹不想上課,要求小鎮載她離開,當天 下午兩人在未違背阿丹意願下發生性行為,阿丹母親得知後堅持提告性侵及略誘,不過小 女友阿丹一再袒護小鎮,供稱是她不想上課要求小鎮載她離開,法官審酌小鎮對阿丹父母 完成賠償,略誘罪不成立,性侵部分判1年6月,緩刑4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小鎮在去年12月間透過FB認識小六生阿丹,兩人不但聊得來,同月 21日小鎮還親自送早餐,到某國小給阿丹,可是阿丹一直覺得上課很煩,不想上課,要求 小鎮載她離去,小鎮就載她去遊玩,當天下午又回到小鎮租屋處,兩人在未違反阿丹意願 下,發生性行為。 但是阿丹翹課,晚上又很晚才回家,父母親逼問下說出上情,母親堅持提告,說她孩子才 12歲,被略誘及性侵。 小鎮到案坦承犯行,但法官發現,阿丹供稱是她主動叫小鎮載她離開的,小鎮完全沒有使 用暴力,也沒有引誘她,是她主動上小鎮的機車,小鎮也沒有不讓她回家,因為她不想上 課。 法官審酌小鎮沒有引誘、或暴力、脅迫等手段,阿丹在小鎮住處期間,行動自由並未受任 何限制,阿丹想回家,沒有任何困難,阿丹不願意回家是她自主決定。 阿丹可以自主不回家,卻沒有性自主權利。法官認為略誘罪不成立,但妨害性自主姦淫幼 女罪是成立,審酌被告自陳為大學肄業,在母親工作室幫忙、未婚、小康家庭經濟生活狀 況,且已賠償阿丹的父母親並和解,判處1年6月,給予緩刑4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75863 -- ζ ξ ____ -● ▕五五▏ ν) ▕六六▏ √■_ˍ▁▂▃▄▄▃▂▁ˍ_  ̄ ̄ 筆者乃為56優文天團先發名單之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200.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73621599.A.4A4.html

11/13 19:22, 4年前 , 1F
沒寫賠多少錢
11/13 19:22, 1F
文章代碼(AID): #1TouzVIa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