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都說「不要」還硬來4次 色網友「一時失控」免入獄

看板sex作者 (hello stranger)時間5年前 (2019/01/20 20:12), 編輯推噓-2(244)
留言10則, 10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自由 都說「不要」還硬來4次 色網友「一時失控」免入獄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謝姓男子2016年與網友小婕(化名)初見面,無視小婕嚴詞拒 絕,4度強行猥褻及指侵得逞,高等法院認為謝男是一時難以控制情慾才犯案,事後也與 被害人達成和解,無前科又有悔意,遂引用「刑法」59條的犯罪情狀尚可憫恕予以減刑, 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4年,免入獄。 謝男與小婕結識首日,就相約新北市一處公園見面,凌晨四下無人,謝男起了色心,大膽 湊過去強吻揉胸,小婕嚇到彈開,表示無意和他發生任何關係,並以「遭蚊子叮咬」為由 企圖脫身,謝男則回「可以理解」,兩人一同離開公園。 途中,謝男再度凍未條,突然撲上去,把她壓在路邊卡車邊,強行把手伸入衣服內襲胸, 遭到小婕頑強抵抗才罷手;此時,小婕已察覺危險,要求自行返家,但謝男不放棄,伴隨 身旁不斷溝通,經過停車處,謝男竟試圖強押她上車,幸好小婕猛力掙脫,未讓他得逞。 沒想到謝男還是不放棄,堅持要陪小婕走路回家,到了家門口,謝男發狂似地硬解開她的 短褲,予以指侵,並舔吻其胸部,造成小婕陰唇繫帶擦傷,上背也因極力抵抗而挫傷,直 到謝男喘氣歇息,小婕才趁隙逃回家,在友人鼓勵下報案。 高院認為,謝男短時間犯下多次猥褻與性侵,各行為獨立性薄弱,應被視為同一行為的接 續實行,而強制猥褻罪較輕,罪責被較重的強制性交罪吸收,所以應僅以強制性交一罪論 罪。 高院指出,強制性交罪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但謝男無前科、犯後坦承有悔意、與被害 人和解,考量他只是一時難以控制情慾而犯罪,若依法定刑裁判恐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 特別引用情堪憫恕條款減刑,再宣告緩刑,惟若謝男沒有按照和解條件賠償,得撤銷緩刑 。 https://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677816_1.jpg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778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5.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47986375.A.F15.html

01/20 20:27, 5年前 , 1F
強壓在卡車邊...?是壁咚嗎
01/20 20:27, 1F

01/20 20:35, 5年前 , 2F
配圖==
01/20 20:35, 2F

01/20 20:48, 5年前 , 3F
小婕也太善良
01/20 20:48, 3F

01/20 21:29, 5年前 , 4F
去買很難嗎?一堆奇怪的男子...
01/20 21:29, 4F

01/20 21:38, 5年前 , 5F
應該是叫卡咚吧
01/20 21:38, 5F

01/20 22:10, 5年前 , 6F
應該和解金頗高
01/20 22:10, 6F

01/20 22:35, 5年前 , 7F
都給你約出來了還那麼急
01/20 22:35, 7F

01/21 00:15, 5年前 , 8F
最後那什麼爛判決
01/21 00:15, 8F

01/21 00:19, 5年前 , 9F
噁男
01/21 00:19, 9F

01/21 09:33, 5年前 , 10F
到底是多凍未條啊大哥
01/21 09:33, 10F
文章代碼(AID): #1SH6N7yL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