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少女誤信校服外拍 噁男露下體逼合影

看板sex作者 (修羅下輩子是人才是人~~)時間5年前 (2018/10/25 23:33), 5年前編輯推噓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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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440452 2018-10-24 19:14 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高雄一名國中少女誤信穿運動服拍照就能賺外快,去年11月赴約,被帶進左營區公園女廁 ,慘遭蔡姓男子涉撫摸兩腿之間,蔡還露下體與少女臀部合影,少女事後崩潰,並丟棄當 天穿的衣服。橋頭地院依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強制使未滿18歲之人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 子訊號罪,共判蔡7年5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姓男子以假名「陳○均」的臉書帳號傳訊息給少女(13歲),佯稱只須穿著 學校運動服供攝影師拍攝背影照片即可賺錢,使少女卸下心防,2017年11月9日約在左營 某公園,此時蔡現身稱自己是攝影師,帶她到女廁最裡面隔間,並上鎖,蔡便擋在門口, 175公分身材面對她155公分,讓少女怕遭遇不測不敢反抗。 少女證稱,蔡要求背對、翹高屁股拍照,卻拉她褲子趁機手伸到大腿中間撫摸下體,她用 手阻擋也沒有用;之後蔡更露出下體磨蹭她,拍攝下體與她臀部合影,還要她更換其他運 動褲,她說,當時就想逃出去,但「怕被摀嘴巴或拖去強暴」,仍哭了出來,趁隙逃逸回 家後,才打給老師淚訴。 蔡姓男子坦承拍不雅照,辯稱沒有猥褻,只有摸臀部,也經過少女同意,事後還給1200元 酬勞,但合議庭發現,雙方協議外拍時,少女便拒絕拍裸露照,事後少女更傳訊給「陳○ 均」,質問「不是說好拍照而已」、「摸下面」,認定蔡已違反她意願。 合議庭認為蔡姓男子仍無法坦白承認全部犯行,避重就輕,態度難稱良好,依犯成年人故 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10月徒刑、犯強制使未滿18歲之人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 ,判7年2月,合併執行7年5月。 -- 上輩子是人的人才是人(屬於人道,本性人性)!!! 上輩子是動物或鬼的人叫修羅(屬於修羅道,本性非人性,自以為是人)!!! 修羅道是冤冤相報不是因果報應,人道才是因果報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04.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40481593.A.0A5.html ※ 編輯: orz44444 (1.165.104.156), 10/25/2018 23:33:22

10/25 23:51, 5年前 , 1F
摸兩下關七年 顆顆
10/25 23:51, 1F

10/25 23:55, 5年前 , 2F
雖然誘騙真的很無恥...但7年真的證明台灣的法律是用來制
10/25 23:55, 2F

10/25 23:55, 5年前 , 3F
裁窮人的
10/25 23:55, 3F

10/25 23:58, 5年前 , 4F
原來強制拍片這麼重喔
10/25 23:58, 4F

10/26 00:11, 5年前 , 5F
這樣七年 看來酒駕撞死人cp值真的高
10/26 00:11, 5F

10/26 00:18, 5年前 , 6F
好重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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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19, 5年前 , 7F
干………七年~ 太誇張了!
10/26 00:19, 7F

10/26 00:23, 5年前 , 8F
強下去搞不好還沒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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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48, 5年前 , 9F
撞死人還不用7年
10/26 01:48, 9F

10/26 02:07, 5年前 , 10F
七年賺的薪水可以玩很久喔...科科
10/26 02:07, 10F

10/26 06:48, 5年前 , 11F
13歲也弄 關7年根本剛好
10/26 06:48, 11F

10/26 07:28, 5年前 , 12F
撞死人記得還不一定會被關吧..台灣法律 厲害
10/26 07:28, 12F

10/26 22:23, 5年前 , 13F
關7年不予置評,但酒駕她媽修法都被酒駕立委擋下 操
10/26 22:23, 13F

10/26 22:40, 5年前 , 14F
台灣法律 厲害了
10/26 22:40, 14F

10/27 00:48, 5年前 , 15F
酒駕的刑責真讓人罰不夠啊
10/27 00:48, 15F

10/27 12:45, 5年前 , 16F
厲害了 這個國
10/27 12:45,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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