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控性侵卻傳訊「我太想要」 違反常理判他無罪

看板sex作者 (哪來的)時間7年前 (2017/02/05 22:21), 編輯推噓-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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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性侵卻傳訊「我太想要」 違反常理判他無罪 2017-02-05 14:16 自由時報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家工廠的女越南外勞小芳,指控阮姓 同鄉同事性侵害她,台中地檢署聽信小芳說詞,對阮男提起強制性交罪公 訴,不料,台中地院審理時卻發現,小芳自述被性侵害後,不但沒有畏懼 阮男,還傳「你幫我親親我的那個吧,我太想要」的簡訊,邀請阮男到女 舍為她口交,太過違反常理,判決阮男無罪。 http://news.ltn.com.tw/photo/society/breakingnews/1965340_1 小芳被性侵害後,又傳簡訊邀請阮男為她口交,相當違反常理。 (模擬圖) 判決書指出,已有男朋友的小芳(化名),與阮男是同工廠的同事,2016 年10月17日,小芳撥打1955專線,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通報性侵害,勞工 局轉報台中市警局調查,小芳並於偵查中指控,阮男在同年 8月16日晚間 對她性侵害 1次,並在同年10月15日晚間,也就是小芳撥打1995專線的前 兩天,偷偷躲在女舍內想侵犯她,被她發現而未遂,她不堪一再被騷擾而 撥打專線。 小芳並舉證說,阮男事後曾傳簡訊道歉,內容包括「我知道今天我做錯了 ,我承諾我會暗戀你並保護你」、「我會對今天我做的事情負責」、「昨 天未經過你同意而我做了那件事,你應該很恨我」,台中地檢署依強制性 交罪起訴阮男。 不過,台中地院審理發現,小芳事隔 2個月才報案,除了小芳自述的性侵 害過程之外,沒有傷痕等其他證據可佐證,更重要的是,小芳被性侵害後 的第 2天,竟然傳簡訊給阮男,「等一下我洗好澡,你幫我親親我的那個 吧,我太想要,可是不能真的做愛,可以嗎?你只能親親與玩它,可以嗎 ?」,另外,小芳事後還委託阮男幫她購物,並邀約阮男一起外出喝飲料 。 台中地院認為,被性侵害後會有恐慌畏懼加害人的行為反應,小芳不但沒 有畏懼,反而傳簡訊邀請阮男為她口交,還委託阮男購物與外出遊玩,與 一般被性侵害的反應不同,整個過程充滿疑點。 至於阮男傳簡訊向小芳道歉,法官研判是小芳已有男友,阮男介入後,小 芳難以面對男友而心生糾葛困擾,阮男才會一再向小芳致歉,簡訊只能證 實雙方性交,不能證實是性侵害,判決阮男無罪,可以上訴。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6534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97.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86304473.A.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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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證據都被起訴。。檢查官應該是女的。。
02/05 22:30, 1F

02/05 22:39, , 2F
好爽 要洩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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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3:06, , 3F
越南母豬
02/05 23:06,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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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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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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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2:15, , 6F
越南妹來台灣也學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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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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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3:06, , 8F
所以,越女與同鄉傳簡訊都是用中文嗎
02/06 13:06,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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