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轉不要再弄了溼答答了啦」 男與小三鹹濕

看板sex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0/12 16:23), 編輯推噓15(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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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53880 「不要再弄了溼答答了啦」 男與小三鹹濕對話成抓姦證據 2016-10-12 15:5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已婚的37歲陳姓男子被老婆發現行車紀錄器中出現「不要再弄 了溼答答了啦」、「要插兩下嗎?」等語,陳妻懷疑老公與43歲的林姓女同事有姦情,怒 告兩人通姦,檢察官先前依無性器接合證據處分不起訴,陳妻不服提再議,新北地檢署依 兩人鹹濕對話及張男遭妻質問時坦承通姦及小三默認,今將陳男、林女起訴。 去年8月,陳妻因覺行車紀錄器有異常,送去檢修,意外發現老公開車幫她去換輪胎時, 車 上竟載著離婚的林姓女同事,兩人不但在車上談論下體異味問題,林女還嬌嗲地說:「不 要再弄了溼答答了啦」、「我跟你在一起很自然」,陳男回應「妳實在是這麼三八,讓我 這麼愛妳」、「要插兩下嗎?」等與性交相關的鹹濕對話。 陳妻氣得質問老公並錄音,「你跟她多久做一次?」、「去哪裡做?」陳男坦承102年8月 至去年7月,以每週一次頻率與林女在三峽摩鐵嘿咻,陳妻另傳簡訊給林女「你們犯了嚴 重 錯誤,公私不分,幫忙幫到搞上床關係」、「你是我先生工作的好夥伴?是床上的好夥伴 吧!」而林女也未做辯駁澄清,僅回應「世間有些事是命運的安排,有誰希望這樣,我從 來不想影響妳的家庭沒要他離婚」,陳妻憤而持錄音及簡訊提告兩人通姦。 庭訊時,陳男、林女否認犯行,辯稱行車紀錄器錄到的鹹濕對話不知道是誰講的,但檢方 認為,從兩人的對話及互動,可推論兩人有發生性行為,今將2人起訴。 -- 自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21.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76260611.A.8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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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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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法官應起訴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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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互動就能推論有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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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以後就這樣推看看好了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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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自白了還在護航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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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護不護航的問題,這條法要嘛廢,要麼嘛就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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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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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沒事會去問異性有人要插兩下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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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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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讓我濕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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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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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了當然要拿毛巾擦兩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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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林志玲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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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是擦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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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按到雨刷噴水而已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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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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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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