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鍊洋裝帶妳玩 大叔2招奪走少女貞操

看板sex作者 (Keep The Faith)時間7年前 (2016/08/01 00:19), 編輯推噓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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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731/918907/ 2016年07月31日00:00 高雄市一名即將升高中一年級的女學生(滿16歲), 上月中旬國中畢業後利用暑假到飲料店打工, 一名送貨司機陳男(34歲,未婚)常買飲料認識女學生後,邀她出遊, 還說只要跟他出去玩就會送她禮物, 不久陳男帶她上街花4千元買一套洋裝及一件T恤後,就直接帶回家中嘿咻, 再將女學生送回家。 隔不到一周,陳男又約女學生外出,這次買了一條價值約5千元的金項鍊給她, 博取少女歡心後,同樣又載回家中發生性關係。 少女父母親發現女兒有新衣服以及項鍊,還與不明男子通電話, 逼問下才知女兒與陳男發生至少2次性關係,衣服及項鍊都是陳男所送, 家長認為陳男利用送禮博取女兒好感,再誘騙女兒上床奪貞操,怒向警方報案。 警方傳喚陳男卻拒到案,持拘票將陳男逮捕,他供稱自己未婚,是因愛上少女, 真心想與少女交往,才送禮給她,但因兩人獨處時一時難以控制自己,才發生關係, 並沒有強逼少女上床; 惟家長堅持提告,警方前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送辦。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擔任送貨司機的陳男經常送少女禮物。模擬圖 http://imgur.com/a/SQX6H -- Q 臺灣人的需求金字塔 ◢◣ 安全、無毒的食物 S ◢██◣ 有錢結婚生養小孩 W ◢████◣ 買得起的房子 E ◢██████◣ 被老闆當人看 E ◢████████◣ 下班還來得及和親友吃晚餐 T ▄▄▄▄▄▄▄▄▄▄▄ 租得起房子 找得到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89.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69981964.A.F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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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日常~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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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項鍊 衣服有丟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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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買太好了 老爸老媽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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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交往也是這樣啦 可惜年紀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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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只要能和解,就會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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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6歲兩情相悅就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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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是告他嫖雛妓,如果是男女正常交往當然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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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大家都可以告前女友賣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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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爽又有得拿 女人真的有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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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9:47, , 10F
鬼島魯蛇魯到只能騙騙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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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02, , 11F
怎麼會用性交易告訴 不就在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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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35, , 12F
送太好也會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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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1:34, , 13F
一定很帥,不然怎麼我送完之後反而被女生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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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1:55, , 14F
所以應該帶去吃大餐就好(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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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4:00, , 15F
誰叫他不姓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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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7:49, , 16F
滿16歲父母堅持告還是有罪 別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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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7:59, , 17F
9000幹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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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02:17, , 18F
搖錢樹 搖啊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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