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3少女逃19年 砍人才揭穿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67196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男子吳福居前年因涉殺人未遂,被警方採集唾液送驗DNA,意
外發現他在19年前犯下3起隨機強盜性侵少女案,被害少女因而出現創傷後症候群,吳男
逍遙了19年,DNA鐵證讓他俯首認罪,高雄地院判刑16年。
唾液送驗 DNA符合
檢警調查,吳福居(40歲)103年6月因債務糾紛,砍斷郝姓被害人腳筋,高市新興警方
104年循線追查到吳男、胡男、徐男等3人,吳男否認,警方採集3人唾液送驗DNA,意外破
獲高市3件侵入住宅隨機性侵的重大刑案,揪出19年前的惡狼。
判決書指出,被告吳福居於85年因竊盜罪服刑假釋,隔年3月暗夜持刀侵入住宅,控制屋
主的13歲女兒,綑綁後性侵,並脅迫少女到父母臥室搜刮1萬7千元。
吳男食髓知味,87年12月夜間又攜電擊棒,尾隨14歲少女進入鳳山區住宅大樓電梯,先電
擊再強押至頂樓,恫嚇「不脫衣服,就把妳從12樓丟下去」,進而性侵。
88年3月12日深夜,吳男攜刀尾隨13歲少女進入住處,在樓梯間恐嚇少女「不要出聲」,
強押至頂樓性侵,少女事後出現創傷後症候群,警方採集她身上的男性DNA送驗,但查不
到對象。
吳男前年涉及殺人未遂案,卻不承認,警方採集唾液送刑事局比對,意外偵破這3件性侵
案,吳男也坦承。
高雄地院審酌被告為逞一己獸慾,對少女強制性交後,還洗劫財物,惡性重大,惟尚能坦
承犯罪,表示悔悟,3案各判12年6月至7年不等徒刑,應執行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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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台灣南部薪資那麼低是因為南部人老闆愛錢所以吝給員工薪水.....
還是因為南部人員工愛錢所以雖然薪資低還是要認命加減做就當作吃苦吃補?????
有些嫌南部薪資低就狠下心拋棄鄉土大老遠跑到北部找工作,結果當然也是因為愛錢!!!!!
有沒有南部人很愛錢,很愛新台幣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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