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遭性侵瘀傷 男辯做愛太激烈

看板sex作者 (義糕)時間9年前 (2015/07/27 08:32), 編輯推噓-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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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員林建榮誆稱「有男友的女生,我沒興趣啦」,誘騙剛認識的20多歲女網友「小芬」 (化名)到其住處吃消夜,要亂來時,小芬騙說有身孕希望逃出魔爪,林竟嗆「再吵就扭 斷妳的脖子」,將她性侵;林男鄰居證稱,聽到小芬高喊「不要」的拉長音慘叫聲,高等 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5年徒刑。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11月間認識女網友小芬,以「交朋友就是要出來聊天」,說服小芬到 他住處樓下豆漿店吃消夜。抵達後,林男覬覦小芬美色,騙她說租屋處有廚房已準備好消 夜,拉著她上樓,但走在前面的小芬進屋發現無廚房,轉身要離開,被林男抱起來丟到床 上。 威嚇女子再吵就扭斷脖子 小芬以「我懷孕6週了」向林男求情,林恐嚇她,小芬大叫「不要」並堅持要走,林嗆「 再吵就扭斷妳的脖子」,將她性侵,事畢還帶去浴室清洗小芬全身,避免留下證據。事後 小芬提告,還搬家避免遭林男報復。 林應訊時否認性侵,辯稱兩情相悅才發生性行為,對於小芬臉部紅腫、手臂、腰、腳部都 有瘀傷,掰稱是「做愛太激烈」。林男鄰居戳破其謊言,證稱事發時,清楚聽到林男房裡 傳出女生慘叫聲,以及「不要」的拉長音叫聲,滿淒慘的,還有撞擊牆壁聲音,很像是女 生被毆打。法官認定林男性侵事證明確,將他判刑。 台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指出,和網友見面,應注意包括見面時間盡量選擇白天、不單獨赴 約、不要食用已拆封或經他人轉手的飲料及食物等,以免受害。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0137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30.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37957149.A.4D5.html

07/27 08:38, , 1F
當時泛舟哥都還沒出現欸 原來泛舟哥抄襲?
07/27 08:38, 1F

07/27 09:28, , 2F
..
07/27 09:28, 2F

07/27 09:47, , 3F
不要~~~~~~~~~~~~~~~~~~~~~~~~~~~~~~~~~~~~~~~~~~~~停
07/27 09:47, 3F

07/27 10:23, , 4F
鄰居聽到時不會報警喔=_=
07/27 10:23, 4F

07/27 12:07, , 5F
女的也有問題 都不懂保護自己耶
07/27 12:07, 5F

07/27 12:54, , 6F
有男友還到對方住處吃宵夜?這不是活該是啥?男友快放生
07/27 12:54, 6F

07/27 13:28, , 7F
那鄰居不會雞婆一點去報警喔?
07/27 13:28, 7F

07/27 14:28, , 8F
女生也太好騙了吧!
07/27 14:28, 8F

07/27 14:53, , 9F
真的是吃豆漿
07/27 14:53, 9F

07/27 16:01, , 10F
帥就兩情相願 不帥就性侵..保護自己別亂跟陌生人見面吧
07/27 16:01, 10F

07/27 17:29, , 11F
樓下支援勸世圖
07/27 17:29,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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