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發現男友搞曖昧 女子這樣做結果…

看板sex作者 (Akira)時間9年前 (2014/11/07 16:57), 編輯推噓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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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http://tinyurl.com/mxcnv9p 30多歲的女子在與吳姓男網友交往一段時間後,2人進一步成為男女朋友,並發生了性關 係,完事後女子翻查正在午睡的男友手機、電腦,發現男友竟與其他女子有曖昧往來,氣 得以男友的手機寄簡訊給曖昧者:「抱歉,我已經有女朋友」,然後再將連絡簿刪除。 吳男起床後發現女友偷看手機,還傳簡訊,氣得將她轟出門,女友一怒提告性侵,但台北 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將吳男不起訴。 據了解,40多歲的吳男是在「愛情公寓」交友網站認識這名女子,2人因異地相處,雖互 有好感,但一開始並沒有發展成男女朋友,今年中,女子因為北上台北找工作暫住吳男家 ,女子在住進去的第1天,2人就發生了性關係。 2人完事後,吳男睡著了,女子沒事做,就拿起吳男的手機把玩,並開啟其電腦,才發現 除了她,吳男還同時與多名女網友有曖昧關係,氣得用吳男手機寫信給這些曖昧的對象「 抱歉,我已經有女朋友」,還要這些女子不要再騷擾他,並還隨手將這些連絡簿刪除。 吳男睡醒發現女子正在使用他的電腦,問她要做什麼,沒想到女子氣呼呼的質問他,為何 有了她,還與其他人有曖昧關係,2人為此起爭執,吳男發現女子竟寫信給他的女性友人 ,還刪除通訊錄,一怒將女子轟出家門不再往來,女子則告吳男性侵。 北檢開庭時,吳男坦承2人有發生性關係,但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並稱當天因對方說想 當他的女友,才會自然而然的發生性關係,檢察官問:「為何有了女友還與其他人有曖昧 關係?」吳男滿腹苦水的說,「我一個中年大叔,也想尋找感情,她突然說要當我女友, 我根本都還來不及斷,是不是也該給我一點時間處理?」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並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女子遭性侵,因將吳男不起訴。(呂志明/台 北報導) ----- 現在是做什麼不滿都要告性侵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18.1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ex/M.1415350653.A.20C.html

11/07 17:18, , 1F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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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7:25, , 2F
這大叔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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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7:27, , 3F
推大叔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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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7:30, , 4F
法官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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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7:44, , 5F
這是一個kob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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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9:09, , 6F
這大叔是有多帥?需要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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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9:10, , 7F
口袋的深度 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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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9:20, , 8F
那還上床!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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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21:11, , 9F
樓上 你管人家上不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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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21:59, , 10F
樓樓上 你管人家上不上床
11/07 21:59, 10F

11/07 22:14, , 11F
樓樓樓上你管人家上不上床
11/07 22:14, 11F

11/07 23:14, , 12F
聯絡『簿』?
11/07 23:14, 12F

11/08 02:02, , 13F
樓樓樓樓上 你管人家上不上不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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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02:35, , 14F
女人別一生氣就告性侵好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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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03:37, , 15F
真ㄉ 旅人一生氣就要告ㄋ性侵
11/08 03:37, 15F

11/08 13:21, , 16F
這一定無罪啊,反而是用電腦這部分會被告
11/08 13:21, 16F

11/09 17:22, , 17F
女人別一生氣就告性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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