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好友「姦」計…2少硬上4次 剝衣囚禁當性奴

看板sex作者 (qls)時間17年前 (2007/05/03 12:26), 編輯推噓10(1002)
留言12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ur1 (url)》之銘言: : 少年法庭調查,黃女當天到車站後,隨即遭三名少年強押到龜山鄉一幢空屋,三人脫光她 : 的衣物丟進垃圾桶,防她逃跑,隨即由梁姓少年把風,由李姓和陳姓少年輪流性侵。 : 兩人得逞後,陳姓少年還回家拿膠帶捆綁黃女手腳,準備把她當性奴,期間李姓和陳姓少 : 年再各性侵一次,黃女隔天上午趁三少年熟睡時,全裸跑到陽台呼救才脫困。 : 李姓、陳姓和梁姓少年案發後就被收容,桃園地院少年法庭昨天裁定李姓和陳姓少年移送 : 檢察官偵查,日後將比照成年人犯罪遭起訴判刑和面臨坐牢,梁姓少年因僅十四歲,裁定 : 保護管束。 以台灣警察的素質,一般的作業流程SOP應該是 1.警察來了,幾個犯人跑掉了 2.被害人想報案,警察推說 a.你不知道他們名字不能報案 b.就算知道名字,你也不知道他們身分證字號,不能報案 c.就算報案也查不到,不能報案 3.在被害人陳述時說她活該笨笨的跟人去空屋 4.被害人說要調道路監視器錄影,警察說要找xx組,xx組說要找里長,里長說要找警察 等到通通踢皮球踢完了,錄影帶已經被洗掉了 詳情請參考八卦版21202篇相關討論串。 所以我推測,這次破案這麼快,若不是運氣好剛好逮到現行犯,不然就是靠關係。 : 桃園地檢署調查時,陳女一直未到案,檢方調通聯紀錄,查出案發前她密集和三少年通話 : ,在隔離訊問三名少年後,三人承認是陳女唆使他們性侵黃女。檢察官認為陳女涉嫌重大 : ,列為妨害性自主被告,將對她發布通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2.63

05/03 12:30, , 1F
5/02 HATEact □ [宣傳] PoliceLive版與警光雜誌社火線렠
05/03 12:30, 1F

05/03 12:30, , 2F
把這篇轉去那.....XD
05/03 12:30, 2F

05/03 12:32, , 3F
未經同意請勿轉貼
05/03 12:32, 3F

05/03 12:42, , 4F
我要給你打:100分 A++
05/03 12:42, 4F

05/03 12:54, , 5F
一百分
05/03 12:54, 5F

05/03 14:45, , 6F
100分
05/03 14:45, 6F

05/03 18:30, , 7F
100分
05/03 18:30, 7F

05/03 22:03, , 8F
1000分
05/03 22:03, 8F

05/03 23:25, , 9F
太傳神了
05/03 23:25, 9F

05/04 00:48, , 10F
推!
05/04 00:48, 10F

06/17 23:34, , 11F
科科
06/17 23:34, 11F

06/17 23:37, , 12F
警察就是這樣...唉
06/17 23:37, 12F
文章代碼(AID): #16EMIE2G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