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東] 菜鳥房東問帶看,選房客,熱水器,租約等

看板rent-exp作者 (鍋貼饅頭與包子)時間4年前 (2020/03/28 20:04), 編輯推噓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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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acybaby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之銘言: : 只有過一次出租經驗, : 房客已在二月搬走,目前房子刊登中。 : 但因為之前經驗值還是不夠, : 這次又面臨要重新出租和找房客想再來請教各位大大。 : 1.帶看的問題 : 因為我只有周日或平日晚上才有空, : (其實平日也很吃緊,還有小孩要顧) : 所以幾乎只剩周日OK, : 但,來看屋的人算多(?)吧, : 周日和我約看屋的人幾乎都選十點來, : 已經有三組了, : 這要怎麼辦?上一次是沒經驗讓全部的人都進來,自己看, : 其實就空屋沒什麼好解釋, : 但是還是該回答就好好回答了。 : 這次三組人我要怎麼分開呢?還是一樣讓他們各自慢慢看, : 有問題再問我? : 會不會太不禮貌,但我想大家應該也都趕時間吧(?) 不要這樣喔, 一組隔開15-20分鐘比較好 我的時間都是隔開的, 但有時看屋者遲到或早到, 人還是會撞在一起 我有跟下一組說要不要一起看, 他們都表示要等上一組看完, 直接跟對方說該時間有人約看, 請他提早或延後, 如果你的房子很熱門, 有的人會特地擠出時間提早看, 免得約晚了, 連看都沒機會了 : 2.熱水器提供 : 因為是空屋,其實之前的房客幾乎都是要找空屋, : 但昨天有兩組人來看過後,希望有提供熱水器, : 我想問,如果,有人想要有熱水器,那我該怎麼分擔購買的錢? : 一人一半?然後添購?這樣OK嗎?一般都是怎麼算呢? 雖然是空屋一般還是希望有熱水器, 窗簾 有廚房的話還會希望有抽油煙機和瓦斯爐具 如果是長住型給對方自己也可以 熱水器這種東西水太小不夠熱都會一直找房東 雖然是沒多少錢, 可是一直要處理這類問題也蠻煩人的.... 我是那種漏水, 機器不運作真的故障再來找我的房東 沒電池, 換燈泡, 換蓮蓬頭軟管, 紗窗網, 小問題排除, 我覺得是房客自己要有能力處理的 : 3.租約的部分, : 可以寫說一些罰則在裡面嗎? : 比方說,弄壞什麼要賠多少之類的, : 大家都怎麼寫這種條款呢? : 因為前一個房客把電燈開關弄壞,但不知道要怎麼要求理賠 新的東西你可以把單據留著. 房客有的人損, 第一手設備還不願全賠, 還要扣折舊咧.... 有的損害很難界定人損與否, 通常就房東自己吞 房客最常說: 我就正常使用啊 每個人的"正常"差很多喔.... 房東你也不知道房客怎麼使用, 所以你附的東西 通常就要有要修和要補上的準備了 : 4.房客的選擇 : 前面有些文章有寫到該怎麼選, : 因為之前租客都很單純, : 雖然前一個租客都不整理房子,還有些東西被弄壞, : 但租金都準時繳. : 現在要重新找房客,我想問,有什麼注意點可以觀察的, : 我有請承租者提供名片 : 但我不曉得這有沒有很重要,畢竟失不失業也不是自己能決定的。 : 租約上要怎麼要求,沒繳租金的罰則條款呢? : 以上,不好意思,有點菜。 : 若有相關經驗請儘量提供。還望不吝指教,謝謝。 我的契約上有寫, 印象中是超過3天, 第四天開始罰300, 之後每一天加罰50的樣子, 這樣欠2個月也不過3000多 重點是我不喜歡催租, 如果說要罰錢, 會繳租的人就會注意時間, 比較會收起那種愛啥時繳隨他的態度, 不繳租的租屋蟑螂根本也沒打算給你房租就沒啥用, 只是提早讓他欠你超過兩個月, 法律上可以解除租約而已 這是台北市府當房東的契約(商用) https://tinyurl.com/vanhymm 網路上還可以找到很多類似的, 都有遲交租, 遲點交, 違約的罰則 說啥房東罰錢暴利的, 應該叫他去看公家的租賃契約 失業不是承租者能決定的, 但付不出房租就搬走他可以辦到吧 房東最討厭的是不付租又不搬走或者是破壞的那種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03.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85397080.A.892.html

03/28 20:50, 4年前 , 1F
謝謝大大的解說,我想我懂了,大概了解該怎麼做了。感謝
03/28 20:50, 1F

03/29 00:52, 4年前 , 2F
東西怕壞,記得提醒房客照"廠商建議的使用方式"使用
03/29 00:52, 2F

03/29 00:53, 4年前 , 3F
失業不是承租者可以決定的,但那關房東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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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53, 4年前 , 4F
交不出房租就死回老家去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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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8:52, 4年前 , 5F
看了台北市的租賃契約,乙方解約,押金不退,還得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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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8:53, 4年前 , 6F
三個月通知,一堆罰則扣押金,扣掉還得補齊押金,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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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8:55, 4年前 , 7F
就法院見。房子裡頭全都乙方自行修繕。內政部範本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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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8:56, 4年前 , 8F
也是有模糊空間讓甲乙方協商,不攏才上法院,這契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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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8:57, 4年前 , 9F
不多都寫死了,而且都是保障甲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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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8:59, 4年前 , 10F
以前看過公司租一樓兩間房當辦公室的租約,也只是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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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9:00, 4年前 , 11F
範本,公司提前解約四個月,房東也沒扣押金,後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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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9:02, 4年前 , 12F
打來台北說沒整理乾淨,抱怨完不了了之(這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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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9:04, 4年前 , 13F
嘶,租房子原來還可以這樣搞,漲姿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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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5:11, 4年前 , 14F
這是商用的,租賃管理條例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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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5:14, 4年前 , 15F
租賃範本在解約其實規定的很不好,只有"同意解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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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5:14, 4年前 , 16F
個月前通知不扣押金"和"不同意解約"兩個選擇。
03/29 15:14, 16F

03/29 15:23, 4年前 , 17F
我這次去公證租約,勾不同意,公證人對房客表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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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5:23, 4年前 , 18F
代表要履約到完,但又有說付相當賠償即可,房客最多
03/29 15:23, 18F

03/29 15:23, 4年前 , 19F
兩個月押金不要。 又不是商用的,真的有訴訟的價值,
03/29 15:23, 19F

03/29 15:23, 4年前 , 20F
住宅租賃這塊打官司真的實際利益很少
03/29 15:23,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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