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店面租賃代理管理委託契約書 相關問題
大家好,首次發文,想請教大家一些問題^^
幫朋友代PO,他家的一樓想要租給人家當店面,但是因為忙碌所以請仲介幫忙出租,
也與房仲簽合約了(合約內容如下圖)
http://i.imgur.com/8A78qYB.jpg
第二面
雖然白紙黑字看似寫得清楚,還是想說PO上來問一下想請教這個合約有沒有什麼不合理,
容易產生糾紛或是法律漏洞的地方呢?
第三條第三款那邊,因為他是自家透天厝,不是大樓,所以算簽錯了,應該沒什麼差吧!
第四條出租期間的代管服務費討論後更改為一年五千,從五月一日開始起算,其他的費用
就不再收取。請問五千塊已經付給他了,這要跟他拿收據嗎? 其他費用不再收取有需要備
註在合約裡嗎?
(合約條文內的一萬元是因為台北很多大樓住戶,所以有這一條,但我們不是大樓,所以
才改收五千)
感謝大家的解答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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