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東要求提早搬走
距合約到期還有三個多月
但房東要房屋要修繕為由(其實是有家人要住) 要我和其他房客提早搬走
而房東目前沒有提出任何的補償條件
只有說請提早搬遷 租金按日計 押金會退還
因為當初簽約時所用是書局買的租賃契約書
其內容都是在規範房客 卻沒有關於"房東單方面終止租約"的條文
那我若是提早搬離 有可以主張賠償的依據嗎?
我知道一般來說 是可以有1個月租金及搬遷費用之賠償
但不知道要用什麼依據去跟房東爭取
謝謝大家的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21.129
※ 編輯: initial 來自: 58.114.221.129 (03/11 22:14)
※ initial: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03/11 22:56
推
03/12 12:47, , 1F
03/12 12:47, 1F
→
03/12 12:48, , 2F
03/12 12:48, 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