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東因電費高要我補貼電費~~跪求意見
剛剛房東留了紙條,打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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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房客:
7-9月電費仍是XXXX元,這期間只有一房客住宿,另一房客陳小姐只住到7/30。
所以希望你自行補貼一些多出的費用。以合乎租約精神。
提醒你租約10/19到期.......可以"日"來計算房租.........
因房子有另其他用途打算,所以再跟你提醒一下。
房東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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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問我標點符號,房東就這樣標)
電費計費期間7/5~9/4
租約精神??
房東跟我談租約精神,(口頭)答應他偶爾來上班,事實上是天天來上班
(房東不住這,合約也無記註上述約定)
(契約承租範圍寫新店市北新路三段65巷XX弄X號)
(未註記承租雅房一間,雅房二字在契約中均無出現)
弄得我還要提早兩小時以配合他的生活作息
2013年8月20日房東留的紙條內容寫到
”由於房屋將稍作整,白天9:00-12:00,下午2:00-6:00都是會工作的時間,
但不會擾到房客,也告知房客”
拜託,之前一直都這樣,只是這次又從兩三點提前到確定兩點
弄得我沒辦法倒垃圾,因為垃圾車要2:14分左右才來
前幾天還因為長期提早兩小時起床,長期嚴重睡眠不足,差點昏倒在外面
租約精神??!!!
就算我答應你偶爾來上班,也不代表我出賣了我的隱私權、人身安全與睡眠時間
因為這些是非賣品、無價
連補上班日、颱風假、勞動節放假都要來,這叫有租約精神?!!!
真的”好有”租約精神啊
房東一直認為他未干擾房客,事實上他所製造的聲音均吵到我和剛走的陳小姐
有已陳小姐之email聯繫為證
此外,今年年初房東擅自停掉第四台時,
已以書面溝通,雙方均確認房租含水電,至10/19
我可以主張,依原合約與今年的紙條協議房租含水電至10/19止而不付嗎?
天啊,我一整個覺得我如果不付,我人身安全應該會....
因為看之前的文章,雖然最近電費調漲(沒電視看,只知道這樣,不知調高多少)
房租簽約若含水電,房客可堅持依合約走,是嗎?
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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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60.65
※ 編輯: shadow1102 來自: 112.105.160.65 (09/1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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