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提早解約問題

看板rent-exp作者 (幹!好低的錄取率)時間11年前 (2013/07/30 23:11),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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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網友,若租屋時有簽約並留2個月壓金,但因房客因素要提早解約搬離,有事先跟房東說,房東口頭承諾表示不全扣押金,並已先退還1個月,另1個月要留著扣繳水電,餘額再行退還,俟後又反悔,出示契約內容,主張違約不退押金,我該怎麼辦才好?當初是因為房東說不扣押金我才放心搬離的,現在不知所措了。 -- Sent from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28.159

07/30 23:13, , 1F
沒有證據就沒辦法了,以後記得都要白紙黑字寫下來
07/30 23:13, 1F

07/30 23:18, , 2F
證據是有的,就是房東事後反悔的過程簡訊紀錄,有提到
07/30 23:18, 2F

07/30 23:21, , 3F
但房東也不否認,我該如何主張?
07/30 23:21, 3F

07/31 00:00, , 4F
"不全扣押金,並已先退還1個月" 這樣不是只扣 扣完水電
07/31 00:00, 4F

07/31 00:01, , 5F
剩下的一個月押金,另一個月已退。這樣不是不全扣押金
07/31 00:0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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