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客 未繳房租 鑰匙歸還

看板rent-exp作者 (挺你一輩子)時間11年前 (2012/12/01 23:21),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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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遇到一對房客(情侶) 合約簽約到今年(101年)七月五日 而中間女房客,有提前來電說有可能會提早或較晚搬走..等 但母親希望能續約,所以跟對方在電話上 口頭也相約,合約延到12月底 中間在請對方來電告知,其變數.. 因為房子不是本人的,也不是我在處理的, 但到11月份多那間房子收到水費催繳通知 才知道原來,此房客在八月份水、電、瓦斯、房租都未繳 扣掉對方給的保證押金也不夠付清 對方也沒再打來,而打電話給女房客 故意不接電話,傳簡訊不回 而打電話給男房客,原來男方早已經換電話 目前真的能聯絡對方的方式只有對方的戶籍地址 **** 日前母親南下釐清狀況,回來後 自己才知道母親,給對方的鑰匙是『原使用鑰匙』 不是再打一隻再給對方 中間想要請警察跟開鎖人員去一同去開鎖、換鎖 警察不願意配合,告知要去法院公證才可執行 也告知法院不一定有空(不知其含義) 當然也不知道這對房客,是搬走了?還是還住在那? 所以目前母親擁有房子的所有權,但卻無法開門? 我google有說未繳兩個月,可以直接執行請房客搬走? 真的有此效益嗎? ***** 目前母親因為根對方口頭相約12月 口頭上是否有法律效益?? 所以已經撐到12/10要看是否有繳交房租(我看是不可能) 時間一到我是要請母親寄存證信函還是? 而且難道一定要完整(上法庭打民事)處理好? 不管是房子的所有權,因為沒有鑰匙,所以真的不能開門嗎? 這對房客這樣一搞,損失很大,房租等也要一並追討回來.. 而且母親年紀大了,很不想處理這種事.. 真的該來交接處理了.. 麻煩各位建議,謝謝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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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bw9knbj 自行參考吧,8月至今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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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繳租,可以終止租約請他遷讓房租。 不過因為租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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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還是必須透過民事訴訟。 可以先發存證信到他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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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地,看他要不要出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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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m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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