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租約還沒到 房東又租別人

看板rent-exp作者 (*)時間13年前 (2011/06/20 16:55), 編輯推噓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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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當初租這間房子 就是因為房東願意讓我們簽到八月 (我跟我同學同時搬進去 分別住兩間單人套房) 雖然合約上的日期是寫100年01月01號至100年06月25號止 但房東在這行字後面用筆補上了(至八月底) (25號) 後來房東忘記我們要租到八月 就把房子租給其他房客了 新房客7月就要搬進來 所以現在房東一直要趕我們走 雖然他有幫我們找另一間套房 但是房租貴了兩千 而且是兩個人一起住 我跟我同學都非常不願意 可是房東又很堅持的要我們搬走 一直說 當初我沒有跟你們確定能租到八月阿 用筆補上的字 只是附註的 所以才只跟妳們收半年的錢 但是他當初明明就是說先收半年 之後七八月的錢再慢慢給他就好 現在卻要這樣硬凹 後來的房客也不肯妥協 堅持要七月初搬進來 房東說 新房客要補習很忙 請我們體諒他 那我們要準備口試畢業 還要做實驗 難道就不忙嗎 明明就是房東自己忘記租約日期 現在卻要推拖 請問這樣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19.173

06/20 17:28, , 1F
用筆寫的地方有蓋章嗎?
06/20 17:28, 1F

06/20 18:30, , 2F
沒有耶 這樣就不算數嗎?
06/20 18:30, 2F

06/20 20:26, , 3F
不一定喔,如果房客留的本子,付加的條件是房東寫上去筆蹟,
06/20 20:26, 3F

06/20 20:27, , 4F
在法律上房東還是有義務要執行,如租到貴的,可要求房東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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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20:27, , 5F
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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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20:29, , 6F
如果是房客寫的筆蹟,因屋子所有權人不是房客,自然可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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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20:29, , 7F
不認帳
06/20 20:29, 7F

06/21 18:01, , 8F
但是現在房東死不認帳 也不貼差額 只能自認倒楣 好氣!!
06/21 18:01, 8F

06/22 18:10, , 9F
搬走前衣櫥內.床底下.冰箱後.變電箱內都貼符咒吧.
06/22 18:10, 9F

06/22 18:12, , 10F
若遇到後面房客問起符咒就欲言又止即可
06/22 18:12, 10F

06/30 08:29, , 11F
樓上的方法真讚XD...
06/30 08:29, 11F

06/30 08:29, , 12F
我之前也碰過這樣子的房東,跟他要求「賠」我一個月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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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8:29, , 13F
退還已繳交的租金,還有搬家費,之後他算一算就決定讓我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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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8:30, , 14F
住到約滿了..不然之前跟我說:阿不然你去告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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