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屋損害由房客負責

看板rent-exp作者 (計算機人)時間13年前 (2011/03/20 00:10),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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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合約有一條:「房屋損壞而有修繕之必要時,應由承租人負責修繕。」 這個範圍有多廣啊? 別戶引起的火災波及到、漏水、馬桶不通、公用的樓梯扶手壞了, 通通都是由房客負責嗎? 因為今天簽約有這一條, 若範圍真的太大,想要跟房東談看看可否拿掉這一條, 感覺很沒有保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0.27

03/20 00:16, , 1F
或是加註"因乙方之過失致房屋毀損時"
03/20 00:16, 1F

03/20 10:27, , 2F
樓上說得比較合理!!
03/20 10:27, 2F
文章代碼(AID): #1DXDLfUD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