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東要裝潢,要我們搬走

看板rent-exp作者 (元氣)時間13年前 (2011/02/19 18:4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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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一下 我們在這邊住很多年了~ 後來都沒簽約 應該已經算是不定期契約了 突然房東說要把房子重新裝潢隔間,從雅房變成套房 所以要我們先搬走,(1.5個月他要裝修) 如果裝潢後有喜歡的話,再搬回來~ 1.我們怎麼推算~未來的套房都會是現在雅房房租的兩倍以上 根本不太可能搬回來 2.去哪找房子只租1-2個月的,更何況都開學了! 房子都很爛也難找 3.搬家費用也不少 4.他叫我們3/20前搬走, 有室友是六日才來住,怎麼可能來得及找房子+搬家 5.我如果換租其他地方,我的生涯規劃也不會住到一年這麼久, 怎麼跟新地方打租約? 我是想問說~~ 1.不定期契約下,有說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東就不需對我們任何賠償嗎? 2.若我們要求賠償,可以要求到怎樣的程度? 押金+多賠1個月? 還是押金+多賠2個月? 還是只有壓金? 3.可以要求搬家時間往後延嗎?? 以上要求是否有法條可以支持我們呢?? 能否教教如何跟房東討論延期的事呢? 我們很不想搬說~ 因為房東就算賠兩個月+壓金給我們, 一樣造成我們嚴重的困擾.....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4.195

02/19 20:53, , 1F
這房東算不錯了,提早一個月跟你說....
02/19 20:53, 1F

02/19 20:53, , 2F
以後要有打契約的習慣
02/19 20:53, 2F

02/19 23:45, , 3F
光重新裝潢(建築)就符合土地法100條 我猜大概很難有賠償
02/19 23:45, 3F

02/20 01:49, , 4F
同1樓 有1個月你就要偷笑了 以後記得打合約
02/20 01:4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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