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租屋處發生一些事情

看板rent-exp作者 (楠西陳)時間13年前 (2011/02/09 02:3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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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朋友借帳號,原po權限不夠。 前陣子剛找到一間不錯的透天,約可以住六戶,他租出去的房間在二樓, 因為原租屋處簽約到三月初,新租屋處的房東說願意讓我簽三月初開始, 所以二月到三月之間新租屋處是空的,可以提前先入住, 他樂見其成,並且不收二月的租金(簡訊跟口頭上都有說), 甚至有一直強力的推薦快一點進來住,當時沒有想太多, 然後因為過年期間2/4沒有事情,所以就先提前入住,新房東也知道。 這期間我都一直有聞到一股味道,有點死貓味, 然後我經過一樓房間的時候,都會發現燈從來沒關過(窗簾沒全關), 當時只有覺得是不是回家過年忘記關燈之類的。 並且當時沒有說可不可以養狗的事情,我有養狗, 然後自己沒問,想說房東沒有提,應該就可以的。 2/7新房東有發現養狗,希望我可以撤掉狗狗或者是我離開不租, 他說三天內我搬走的話他會全部退我押金,只算我當時進去的電費, 所以我決定繼續住,把狗狗送回男朋友家養,自己先準備考試。 2/8早上發現有警察查訪,我發現去查看的就是一樓,並且是有發出異味的那間, 然後我再看到的時候,已經燒好金紙了。 後來自己覺得怪怪的所以詢問房東,房東跟我說有人生病,只是送救護車離開, 當時覺得不可能只是生病還燒金紙,房東才坦承有人過世,心臟病發之類的, 下午五點左右出門上班的時候,鄰居有過來詢問我是不是此棟住戶, 知道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而且也有聞到這股味道很久了, 自己就覺得住起來會怪怪的,所以不想要繼續租, 房東就說ok,但是押金不退費,並且要收那幾天的電費。 但是我真的不太想讓他收我的押金,畢竟我只進去住幾天, 並且還沒到真正的合約時間(三月)。 我想請問,我是應該必須付這筆押金(五千三)嗎? 畢竟對我這個學生而言也是一筆蠻大的數目, 請大家可以跟我說我該怎麼辦嗎? 我放上我原本帳號sadto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81.239

02/09 03:31, , 1F
簽完約要提前解約,不管租期開始與否,都要付違約金
02/09 03:31, 1F

02/09 03:35, , 2F
跟房東講講看能否少扣一點,ex一半押金
02/09 03:35, 2F

02/11 14:44, , 3F
非常恐怖...
02/11 14:4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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