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房東反悔不租,訂金問題

看板rent-exp作者 (....)時間13年前 (2010/09/13 09:37),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女朋友這年度到土城工作 9/11陪女朋友在土城找到了一間獨立套房 經過一番殺價,確定房租、搬遷日期、簽約日期、進駐日期等等 房東主動要求給付訂金,並有留下收據,約定9/14簽約 結果9/12傍晚房東打電話給我女朋友說有親戚要來住 所以不租了,原本簽約變成退訂金 為了找房子,跟女朋友花費了一番心力,也吵過好幾次架 現在看到滿意的房子有付訂金卻又是房東自己變卦 想當然退訂金是應該的 但我主張除了訂金,應該要有另一倍的賠償 否則付訂金的意義何在 訂金應該是保障買賣雙方的 否則買方違約要被沒收訂金,賣方違約什麼事都沒有 查了一下文章以及民法 找到了民法248、249條 亦證明依法有依據最高能要求訂金的加倍賠償 但女朋友當過房屋仲介的弟弟居然說和氣生財 能拿回訂金就好了,不需要再跟房東要求賠償金 聽到他這樣說我簡直快氣炸 當過房仲的人居然不把訂金的效力當一回事 且不幫自己爭取權益還幫忙房東說話 我雖然知道拿到賠償金的機率也有可能不高 但這是我們的權益,就這樣被呼隴過去這口氣我實在嚥不下 若房東不願意支付賠償金 是否能要求他履約簽約 抑或是能找消基會、消保會或縣市調解委員會等單位申訴呢 請知道該如何處理的各位提供我一些意見好嗎 是我太衝動、不留情面,還是這應該是我該做的事情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05.27

09/13 09:43, , 1F
不如先放下這件事趕緊找新房子吧 想必是跟就房東都談好了
09/13 09:43, 1F

09/13 09:44, , 2F
才準備簽約 找這些單位申訴的時間夠你看好幾間了
09/13 09:44, 2F
ichiro7524: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09/13 11:21

09/13 16:37, , 3F
其實你說的都對 只是時間成本的問題
09/13 16:37, 3F

09/16 09:39, , 4F
你願意花時間去爭取的話我覺得ok 你要女友去爭取的話就
09/16 09:39, 4F

09/16 09:40, , 5F
算了。
09/16 09:40, 5F
文章代碼(AID): #1CZO1X7p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