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租賃糾紛方面的問題..惡房東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作者: niked (無恥宅男) 看板: LAW
標題: [徵求] 對房屋租賃糾紛方面熟悉的人..
時間: Fri Sep 18 14:39:50 2009
※ [本文轉錄自 Wanted 看板]
作者: niked (無恥宅男) 看板: Wanted
標題: [徵求] 對房屋租賃糾紛方面熟悉的人..
時間: Fri Sep 18 13:53:45 2009
遇到一個很要不得的房東
看房子前跟簽約後講得都不一樣
想請問一下有沒有對這方面法律清楚的版友
替我解答一下這些問題..
這邊房租一個月2000$
房間很大(兩間打通成一間)
雖然有兩個門 但是房間內只有一個空間
當初房東說不管幾個人住都是算2000
結果我現在住進來之後
他說要我找到另外一個人一起住 總共要付4000(因為是兩間房間)
不然他就要再找別人近來跟我一起住
(根本沒問過我 隨便找人進來跟我一起住這樣是合理的嗎?)
當初看房子是 房東拜託原本房客(住我樓上的學姊)帶我看的
搞到現在 學姊說現在房東講的跟他當初轉告她的完全不一樣
就是當初房子租不出去的時候講的
跟現在都租滿了之後講的
偏差頗大
我朋友住在樓上
他的房間原本說是1500 其他房間都是2000
結果簽約之後房東也是要求一個月2000
房東卻打死不承認當初他說的是1500 反而還怪學姊沒聽清楚
結果房東說我朋友的房間一樣是2000 只是整年下來便宜500?
我覺得這個房東真的太惡劣了
有沒有人對這方面法律責任或糾紛處理比較了解的?
還是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應該去哪個版問呢?
我可不想房租一年24K變48K..
這個差距有點太誇張了= =
也不想要有陌生人突然跟我住同一個房間阿
是不是有規定有人同住要先經過原室友同意?否則不得轉租?
難道沒有法律能夠保護我們這些被欺壓的房客嗎~_~?
另外一人的訂金還拿得回來嗎
謝謝
可以的話請推文 水球 站內信等任何方式回應都可以
非常感謝>"<
另外補充租約內容..
1.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 旗山鎮中山南街XXX號2A雅房
2.租賃期限經甲乙雙方洽訂為壹年0個月即自民國98年9月1日起至99年9月1日止
3.每學期半年壹萬兩千元正 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納(水電網路同學付)
4.租金於開學時繳納,每次應繳半年0個月份 乙方不得藉詞拖延
有版友說這個"2A雅房"對我殺傷力很大..
意思是他到時候想要隔間分租給別人也是OK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22.199
→
09/18 13:55,
09/18 13:55
→
09/18 13:56,
09/18 13:56
→
09/18 13:56,
09/18 13:56
推
09/18 13:57,
09/18 13:57
→
09/18 14:00,
09/18 14:00
→
09/18 14:01,
09/18 14:01
→
09/18 14:02,
09/18 14:02
→
09/18 14:02,
09/18 14:02
→
09/18 14:02,
09/18 14:02
→
09/18 14:03,
09/18 14:03
推
09/18 14:05,
09/18 14:05
→
09/18 14:07,
09/18 14:07
→
09/18 14:07,
09/18 14:07
→
09/18 14:08,
09/18 14:08
→
09/18 14:09,
09/18 14:09
→
09/18 14:09,
09/18 14:09
→
09/18 14:09,
09/18 14:09
→
09/18 14:10,
09/18 14:10
→
09/18 14:11,
09/18 14:11
→
09/18 14:11,
09/18 14:11
→
09/18 14:11,
09/18 14:11
→
09/18 14:12,
09/18 14:12
→
09/18 14:15,
09/18 14:15
→
09/18 14:18,
09/18 14:18
※ 編輯: niked 來自: 220.129.122.199 (09/18 14: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22.199
※ 編輯: niked 來自: 220.129.122.199 (09/18 14: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2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