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問已經租了的房子如何轉讓
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看到一間不錯的套房
因為當時太衝動,所以想都沒想就租約了
租金、押金都繳完了,跟房東契約也打好了
因某些特別因素不能住
但是約是今年的8/31開始算打到明年的8/31日
況且東西我都還沒有搬進去!!假如我要轉讓的話
是否只要幫房東,找到新房客就行嗎???
還是他可以硬把我兩個月的押金吃掉
或者他會不會用一些其他的條約或者是條款來罰我錢
畢竟兩個月的押金(1萬)和半年的租金(3萬)不是小數目
最近都快煩死了,麻煩大家給我一些意見!!!感謝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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